打伤两岁哭闹女孩幼儿园领导被判赔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 通讯员沙月亮)仅因为两岁女孩小佳不停哭闹,32岁的幼儿园负责人王某,将小佳打伤。记者昨天获悉,海淀法院山后法庭一审判决王某赔偿小佳医疗费等共计1224.9元。此前,王某已因此被行政拘留14天并被处罚款500元。
2006年8月23日上午,梁女士将小佳送到小明星幼儿园入托。入托期间,因小佳哭闹,王某挥手将小佳脸部打伤。8月24日,梁女士报案,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为此对王某做出了行政拘留14天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小佳之伤经医院诊断为:头外伤后头晕头痛、可疑性脑震荡、头部皮肤拉伤、头部软组织损伤。海淀公安分局法医临床检验意见书出具临时意见为:不低于轻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