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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结扎6年后怀孕引产致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2日 08:24  生活新报  
  10年前, 已是2个孩子母亲的周廷英为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而做了节育手术,然而4年前,周廷英突然发现自己又怀孕了,到医院检查发现,腹中的孩子已近6个月。随后,她和丈夫决定做引产手术,不想这一手术却让她染病致残,丈夫也因此离她而去。去年,周廷英一纸诉状将大朝山东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和当地计划生育局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各种损失3万余元,庭审后,法院主持双方进行了两次调解,但均未达成协议……。

  结扎6年后意外怀孕

  周廷英是云南普洱市景东县大朝山东镇彭家村委会小河边的村民,夫妻结婚后生活一直很和睦,并生有两个女儿。1997年7月,为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周廷英接受 了大朝山东镇计划生育服务所的要求,到彭家村公所做了绝育手术。然而2003 年7月,周廷英发现自己已停经5个多月后,腹中还竟有了胎动,到医院进行检查后,结论却是自己已经怀孕5个多月。

  考虑到自己的家庭收入情况以及孩子的抚养能力,2003年7月20日,周廷英在征得丈夫的同意后,到景东县永秀乡中心卫生院做引产手术,但没想到最终还是以引产失败而告终,并造成 周廷英子宫破裂。景东县计生局得知情况后,立即用急救车将她从永秀计生服务所送到景东计生服务站,但因死 胎不能产出,又将她转送至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进行“剖宫产”手术治疗。7 月23日,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对周廷英进行了B超检查,发现其腹中为死胎,子宫可能破裂。并诊断为孕3产2孕5+月引产并子宫破裂并感染。最后在硬膜外麻醉下,医院对其进行了剖腹取胎、子宫修补和结扎手术。

  周廷英第二次手术后,医生叮嘱一年半之内不能与丈夫过性生活,而此时的周廷英因手术中子宫破裂感染,引起了妇科炎症,甚至无法起床。从此,原本和谐的夫妻生活也开始出现了裂痕。“丈夫不仅为此而离家出走,还在出走的时候带上同村的另外一个有夫之妇。”周廷英说,她开始只感觉丈夫渐渐冷漠她,不想丈夫在她最需要安慰的时候却突然选择离家出走,且直到现在也没有一点音训。

  引产致残状告计生所

  出院后的3年中,周廷英时常感觉腹部疼痛、体能下降,每当从事一些重体力活时,下腹就出现流血等症状。2006年6月6日,周廷英腹部疼痛加重,不得不再次到景东彝族自治县计划生育指导站接受治疗。经过诊断,医院确定为慢性盆腔炎等多种、宫颈 Ⅲ度糜烂、过敏性皮炎症。周廷英再次来到景东县大朝山东镇计生服务所接受治疗,其。在该院治疗后,周廷英的病情稍有好转,但长期的“慢性宫颈炎”等妇科疾病导致她的日常生活受到了极大的限制。2006年11月28日,周廷英再次来到景东县大朝山东镇计生服务所(原永秀乡计生服务所)接受治疗,其间,服务所承担了周廷英的相关医疗费并给了她1900元钱,而之前所产生的其它费用则拒绝承担。

  2007年2月5日,景东县公安局对周廷英的伤情做出鉴定,认为其因子宫破裂损伤导致九级残疾,而2007年4月16日 ,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做出的鉴定则认为周廷英伤残等级为十级。“原本好好的一个人,就因为两次手术使我落得个残疾。”

  周廷英说,2006年12月15日,周廷英她一纸诉状将景东县大朝山东镇计生服务所和景东县计划生育局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其各种损失3万余元。今年5月30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曾两次主持双方进行调解,但均无法就赔偿费用问题达成和解协议。“对方答应给我8000块钱,但连我这6年中花掉的医药费都不够,我怎么能接受呢?”周廷英说,现在法院的一审判决还没下来,但如果判决结果不满意,她将准备提起上诉。本报记者 宋卫极   实习记者 吴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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