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邓雪)大足两岁留守女童小利(化名),被姑姑多次撞击头部致死。昨日,对孩子下毒手的姑姑谢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在市一中院受审。小利的惨死,让当地群情激愤。除了小利的亲人,不少知情的群众也自发来听庭审。
当谢某走进法庭,“没良心”、“遭天遣”、“没人性”等话从旁听旁席的群众中飞出,谢某始终没有环顾四周,低着头。庭审开始后,谢某每回答一个问题都带着颤音,声音很小,法官5次提醒她要大声说话。
两岁留守女童惨死
小利的母亲谭世超回忆,2006年11月,自己准备和丈夫一起到上海打工,找到丈夫的姐姐谢某,将自己和前夫所生的两岁女儿小利交其寄养,并表示小孩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吃零食等)由自己承担,2007年春节时一起付清。谢某答应了弟媳的要求。
据检察官指控,在此期间,谢某因不满小利时常拉屎拉尿在身上,多次用手掐、筷子、木棍、苍蝇拍打,钎子戳等手段对小利进行摧残,使小利全身多处损伤。今年1月18日,小利又拉屎在身上,谢某十分气愤,用脚踢头部,并多次将小利的头部往书桌上撞击。20日,小利死亡。
1月18日,大足县中 医院的病历上明确写着:小利头面部皮肤及全身皮肤可见广泛的瘀瘢、青紫、划伤,全身皮肤可见多处散在皮下出血、皮内出务及表脱落……
据法医分析,小利全身的伤为长时间内多次损伤所致。对于小利的死因,法医鉴定为:因外力多次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
辩称是教育不得法
在庭上,谢某称自己没有用木棍打小利,是用的树枝打,只是想教育她,不乱流屎流尿。她还回避公诉人指控的犯罪过程,只承认用脚踢了小利的头。
其律师也认为,谢某是想以痛的方式让小利受教育,属于教育不得法。话音刚落,旁听席便发出愤愤不平的声音。
公诉人认为,谢是精神正常的,是可以预见对小利的伤害后果,属于故意伤害。事发后,是医院保安报的警,故谢某没有自首行为。
据记者了解,小利死后,谢某很害怕自己离死不远了。在公诉人讯问时,谢还跪下向公诉人求情,让公诉人救救自己。
庭审后,谭世超告诉记者,自己十分后悔,不该让两岁女儿留守。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