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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后胎死腹中准妈妈获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30日 08:0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记者韩景玮

  本报讯 一场车祸,导致将要出世的宝宝成为死胎。准妈妈依法讨要说法。昨天,卫辉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当事司机张某赔偿“准妈妈”李某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各项费用2.3万余元,并按70%支付胎儿在医院的保管费至判决生效之日止。

  今年2月18日,李女士乘坐爱人高某驾驶的摩托车,行驶至卫辉市东街转弯处时,被张某驾驶的轿车撞翻,李女士受伤,经医院检查,李女士所怀胎儿已死亡,她于2月22日做手术将胎儿引出。

  交警大队处理确认,轿车司机张某应负事故主要责任,李女士的爱人高某负次要责任。李女士因此次事故受伤,后来胎儿死亡住院引产,李女士诉至法院后申请对胎儿死亡原因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诱因关系,为此,李女士要求张某赔偿住院相关费用4858元;胎儿保管费自同年2月22日计算,每天42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等赔偿。

  法院审理后遂做出上述判决。线索提供吉伟立张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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