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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上幼儿园先捐上千助学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2日 08:53  燕赵晚报  

  本报讯(记者 程丽娜 实习生 张影)看着即将上幼儿园的儿子高高兴兴的样子,李女士心里却有些疙疙瘩瘩。“孩子上幼儿园,我们向幼儿园交了1500元的捐资助学费。幼儿园说不交这笔费用,就不能在那儿上。”李女士无奈地说。

  交了1500元捐资助学费

  李女士的孩子三岁,李女士权衡再三,决定让孩子选择离家较近的市铁路第一幼儿园。半个月前,她到铁一幼为孩子报了名,招生老师提出办理入园需要交2000元钱,其中包括1500元钱的捐资助学费和500元的伙食费。起初,李女士还以为这是全市幼儿园的统一规定,就全额交上了。“这两个费用都开了相关收据,可是孩子体检之前,幼儿园收回了捐资助学费的收据条,将其换成了体检表。”李女士说。

  无奈只能选择铁一幼

  本来李女士也没有什么疑问,直到前两天她听说石家庄有明文规定,不允许幼儿园强行收取捐资助学费,李女士按捺不住了,“这1500元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于是,8月1日一早,李女士就打电话给幼儿园,李女士说:“幼儿园的人说我是自愿交的,可我要是不交,我的孩子就不能来上幼儿园。”李女士现在是进退两难,明明知道这1500块钱是不应该交的,可是她依然决定不找幼儿园退钱,让孩子去铁一幼儿园上学。“我没有办法啊,给市二幼打电话,可是他们已经不招生了。我们家就是离铁一幼还近一些。孩子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不能不上啊。”

  幼儿园:

  “遵循的是自愿捐资的原则”

  市铁路第一幼儿园马园长表示,幼儿园教育不属于九年义务教育范畴,不存在划片招生。到市铁路第一幼儿园报名的家长都是慕名而来的,他们既然选择了这儿,就应该为幼儿园建设出些力。“我们遵循的是自愿的原则,但是也照顾到一些家庭条件困难的孩子。只要有贫困证明或低保证明,我们不但不会收取助学费,还会减免30%的托费。”

  物价局表示:

  不允许强行摊派捐资助学费

  市物价局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处杨先生表示,这肯定属于不合理收费,物价局有明文规定,不允许强行摊派捐资助学费,违规收取的捐资助学费应该退还家长。遇到此情况的市民可以拨打12358,进行投诉和举报。

  相关链接:

  石家庄市下发的《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自2007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该《通知》对省会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调整和规范,同时对市民反映强烈的捐资助学费也做出规定:据《河北省捐资助学办法》,捐资助学应当坚持自愿原则,禁止强行摊派或变相摊派,禁止入园和捐资助学挂钩。幼儿园如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等费用,将根据政策规定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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