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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被路边高楼坠物砸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0日 09:37  金羊网-新快报  
婴儿被路边高楼坠物砸伤父母起诉整栋楼住户
小晶的额头,留下了一块凹凸不平的疤痕。李小萌 吴鲁/摄

  四个月大的女婴小晶被路边一栋楼楼上掉下来的瓷砖砸伤额头,由于无法确定扔瓷砖是谁家所为,小晶父母一气之下将该楼18户住户全部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赔偿5万多元。昨日上午,该案在荔湾区法院开庭。

  今年2月10日上午8时许,小晶被母亲抱着准备去打预防针,行经广船宿舍芳村区百鹤洞路鹤园中14巷2号楼路边时,一片瓷砖突然从天而降,正好砸中小晶的右边额头,小晶当场流血不止。3月5日,广东珠江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认定小晶属轻伤。3月26日,广东珠江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认定小晶属10级伤残。

  事发后,小晶父母要求2号楼的18位住户支付赔偿,但一直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只能将2号楼同一方向的18户住户全部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损失5.05万元。

  庭审直击

  昨日庭上,双方围绕18户住户是否应该共同承担责任展开了激烈争论。被告方来了17人,密密麻麻地坐满了被告席,远远望去,尽是满头白发的老人家。

  莫名其妙被告住户不服

  昨日庭审原告方没有亲自出庭。开庭结束后,记者采访小晶的父亲,他表示自己上班没空出庭,而小晶母亲上次带法官前去查看现场时,曾被气愤的广船职工骂哭,因此也不想上庭。

  17名被告没有聘请律师,个个都是亲自上阵。住在4楼的陈昌高老伯一开口就说:“我们都是退休工人,一辈子勤勤恳恳,无功无过。莫名其妙竟然成了被告,我们不服!”据了解,当时2号楼的很多住户对该起事件毫不知情,是在当晚看了电视后才获知事情的来龙去脉。但是,不久之后,他们陆续收到法院的民事诉状,大部分人对此表示难以接受。被告普遍认为,事发时小晶母亲是走在两栋楼之间的,原告没有证据证明扔

瓷砖的一定是2号楼的住户。陈老伯则希望警方能进一步调查此案,按照瓷转掉落的地方、女婴受到的撞击的力度结合瓷砖的重量,来判断瓷砖下坠的距离,彻查瓷砖的来路。

  要证明自己无辜必须举证

  原告律师则表示,根据瓷砖的走向和小晶的擦伤,完全可以判断出是2号楼的住户所为。他指出,此案属于共同危险行为导致的侵权。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找不到具体的侵权人,就必须由有可能实施侵权的所有人一起承担责任。被告如果要证明自己是无辜的,就要负起举证责任,比如自己当时家里没人、窗户紧闭等。如果举证不力,就无法摆脱过错推定,最终仍要承担责任。至于有人认为让一个群体来承担责任对于那些没有扔瓷砖的具体家庭来说很不公平,原告律师表示,法律将更倾向于保护受害的弱者。

  “她是女孩子,我们担心破了相对她以后的生活产生影响。”小晶的父亲忧虑地对记者说。据其描述,被砸伤后,小晶右边额头留下了一块凹凸不平的疤痕,目前也无法判断是否有后遗症。当记者告诉他,被告人在庭上大呼冤枉时,小晶爸爸很无奈地说:“他们觉得冤枉,那我们不是更冤,好好地经过他们楼下就被无缘无故地砸了,刚好又是他们18户的那个方向,他们不负责,谁负责?”

  法院没有当庭判决此案。

  新闻链接

  烟盅砸路人22户赔17万元

  2000年5月10日,33岁的郝跃步行到重庆学田湾正街65、67号楼下时,被一只烟灰缸砸伤脑袋。2002年初,他到渝中区法院递交诉状,状告学田湾正街65、67号楼的所有22家住户。2002年5月,渝中区法院判决学田湾正街65、67号两栋楼不分楼层高低,所有22户人家每户赔偿郝跃8100元,总计17万余元。新快报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李惠媛 通讯员 荔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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