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通部和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针对校车的安全问题,共同对校车的定义、分类、人数核定和安全保障措施等进行了修改,新标准将于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强制实施。
■商报记者张皓瑞通讯员李哲
交巡警检查校车是否合格
昨日上午10时许,郑州市交巡警四大队民警来到位于航海路上的某幼儿园,对该幼儿园的15辆校车是否安装安全带、加装扶手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于那些不符合新标准规定的地方,责令其按照新标准限期整改。
交巡警四大队车管中队指导员刘萍介绍,公安部、交通部和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共同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做了第二次修改,对校车的定义、分类、人数核定和安全保障措施等提出要求,并于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强制实施。
对校车概念重新定义
目前,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的车辆被统称为校车。但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各省市对校车的要求、标准也不统一。而新修改的校车标准,则对校车进行了严格意义上的定义,即用于运送不少于5名幼儿园、小学、中学等教育机构的学生及其照管人员上下学的客车和乘用车。
按乘坐对象分为幼儿校车、小学生校车和其他校车,按车辆属性分为专用校车和非专用校车。
同时规定,车长小于6米的专用校车的车身应为两厢式车身,且一半以上的发动机长度应位于车辆前挡风玻璃最前点,将乘客区域和驾驶区域分开。
“这样规定是因为长头校车将乘客区域和驾驶区域分开,可以在事故中发挥吸能缓冲作用,更好地保护学生安全。”交巡警四大队车管中队指导员刘萍介绍。
学生乘校车须人人有座
为了在确保乘客安全的前提下,有效地提高车辆的利用率,新标准按照儿童的平均身体尺寸,在校车人数核定上提出了具体要求。
即“幼儿校车座间距不小于420毫米时按每280毫米核定一人,对于小学生校车座间距不小于500毫米时按每350毫米核定一人。”除此之外,非专用幼儿校车和非专用小学生校车运送学生时也不允许核定站立人数。
刘萍介绍,新标准规定校车的主要乘坐人群为中小学生。校车新标准按照学生的平均身体尺寸制定了相关条款,并规定每个学生都应该有座位,不允许有站立的情况发生,这为今后的民警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儿童座位应配安全带
校车的儿童座位应纵向布置,即与车辆前进的方向相同,校车的儿童座位椅垫面不应前倾,靠近通道的儿童座位还应在通道一侧设置平行于椅垫面的坐椅扶手。
幼儿校车和小学生校车儿童座位的座间距应分别不小于420毫米和500毫米;专用校车应在车身喷涂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规定的校车标志,非专用校车运送学生时应在前挡风玻璃右下角和后挡风玻璃适当位置各放置一块可以从车外清楚识别的标牌。
除此之外,新规定还特别强调,专用校车的每一个儿童座位都应配有安全带。
车窗须保障透光率
“校车所有车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均应不小于50%,且不应张贴有不透明和带任何镜面反光材料之色纸或隔热纸。幼儿校车、小学生校车的侧窗下边缘距其下方坐椅上表面的高度应不小于250毫米,否则应加装防护装置。”
刘萍介绍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透光率,便于对校车内外情况的判断。同时,也是为了防止幼儿及小学生从侧面车窗上下校车。
校车上配备了安全带,孩子就安全多了
商报记者邓万里/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