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秀伟 通讯员李永安)借工友家影碟觉得不好看,再次去借时遭工友妻子金某拒绝,南海西樵某工厂工人陈长稳一气之下,将当时已怀孕4个月的金某杀害,并纵火将作案现场焚毁。日前,佛山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长稳死刑。
孕妇说句“好烦”被杀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1月31日傍晚7时许,陈长稳和几名工友在旧厂区的保安室看影碟,由于影碟不好看,他就去同厂的李先生家借影碟,当时李先生不在家,只有其妻子金某在房里看电视,陈长稳借得两张DVD影碟。由于保安室内的VCD机无法播放借来的DVD碟,几名工友随后相继离去。8时30分许,陈长稳拿两张DVD影碟到金某宿舍归还,并想再借两张VCD影碟。金某没有答应,还说他“好烦”。
于是,双方发生争吵并相互拉扯,陈长稳打了金某一个耳光。金某咬了陈长稳左手大拇指一口,陈长稳一怒之下,拿起挂在墙上的一把菜刀,将金某拉到胸前,持刀用力朝金某的颈部猛割,致金某右颈内、颈脉断裂,流血倒地。陈长稳怕金某还没有死,又从其宿舍拿了一把扳手返回金某宿舍,用扳手朝金某的头部敲打了几下,见金某不能动弹才罢手。之后,陈长稳掠去金某的手机、金链、戒指等财物后,携带菜刀、扳手等凶器返回宿舍。
行凶后还装着去灭火
回到宿舍后,陈长稳把菜刀和扳手从房间的窗户扔掉,并将手机藏到下水管的夹层里面,还将身上的血衣血裤脱掉放到水桶里浸泡,并换上干净的衣服。为彻底消灭罪证,他又返回金某的房间中,用 打火机点着了压在金某尸体下面的一张毛毯。火势大了后,他就装着跑去宿舍救火,扮成没有作案的假象。
孕妇自碰菜刀割伤颈部?
法庭上,陈长稳对自己的罪行全面翻供。他称自己并没有故意杀害金某,只是在金某争执过程中不慎“碰到”菜刀被割伤颈部;自己根本没有用扳手打金某,现有证据还不足以证明他实施了纵火焚烧作案现场的行为。佛山中院经合议后,不予采纳其辩护意见。
佛山中院经审理后认为,陈长稳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据此,法院一审判决陈长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金某的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3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