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郭晓明)张女士为女儿购买的暖腰宝在使用中突然爆炸,里面的液体洒到6岁女儿的腿上,造成其严重烫伤。张女士将销售暖腰宝的摊主和奥士凯宝龙商贸公司告上法庭,索赔2万多元以及伤残损失。昨天,该案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
张女士告诉记者,今年1月,她在宝龙小商品市场的一个电器摊购买了一个“明星连暖腰宝”。2月的一天晚上,她将暖腰宝放在女儿的床上。接通电源不久,暖腰宝突然爆裂。女儿就在暖腰宝旁边,液体将其腿部烫伤,诊断为双下肢烫伤7%,深二度5%。
张女士说,女儿现在可以正常走路,但跳绳等剧烈一点的运动有影响。张女士和女儿起诉索赔治疗费和误工费等损失2万多元。同时,申请法院对女儿进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再要求伤残补助和精神损失。
被诉的摊主魏先生以及宝龙商贸公司都申请延期答辩,得到法官同意。庭下,魏先生拒绝采访。宝龙商贸公司代理人表示,事发后,出于对消费者负责,他们让张女士带女儿到医院治疗,并支付了14000多元的费用。商贸公司认为,市场只是出租摊位,公司不该承担产品质量造成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