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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内办补习班老师被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1日 08:29  重庆晨报  

  本报讯 (记者 黄晔 实习生 冉思诗)忠县新立中学两位初中老师带学生到幼儿园内补课,被忠县教委查处。昨日,记者从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获悉,忠县教委还责令老师退还学生违规补课费。

  幼儿园内办补习班

  暑假期间,忠县市民投诉“新立镇中学的教师在新立花香幼儿园内,打着新立花香幼儿园的招牌给自己所教的学生违规补课。”

  忠县教委对此进行调查发现:暑假期间新立镇花香幼儿园园长向莲花利用该园教室从7月8日至8月6日(共计26天)办英语、数学补课班,聘请新立镇中学的冯友顺和马高凤分别担任数学和英语任课教师,每天支付工资50元。

  补习班共招收初一、二补课学生24人,冯老师所任课的初08级五班有5人自愿参加补课。其收费标准为:补数学一科收费200—260元/生;补数学、英语两科的收费400元/生。每天上午7:30—9:30补英语(请马高凤老师上课),9:30—12:00补数学(请冯老师上课)。冯老师从7月10日至19日共上课10天,马老师从7月11日至19日共上课9天。

  补课费要退还学生

  重庆市教委曾多次下发文件为学生“减负”,暑假期间专门下发了补课禁令。针对新立中学老师带学生到幼儿园去补课的行为,忠县教委停止冯、马二位教师在新立镇花香幼儿园的受聘补课活动,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幼儿园园长向莲花停止了补课行为,解散了参加补课的学生;立即与参加补课的24位学生结算,清退余下的补课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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