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成功的家长进行交流、看家教电视节目、阅读各类家教图书和报刊、上家教网站……为教育好孩子,不少家长煞费苦心,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家庭教育的知识。然而,更多的家庭教育目前还停留在家长自发自为的状态,缺乏专门机构向家长提供有效的指导服务。
关于家庭教育立法的呼声甚高。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妇联递交提案,主张将家庭教育法列入新一届全国人大立法计划,确认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和原则。无独有偶,在广东省“两会”上,22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提案,建议立法规范家庭教育。对此,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日前答复,条件成熟后将建议省政府把家庭教育立法列为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项目。
而一直以来,深圳也在关注这一事宜。两年来,杜小宜等30名代表联名提交议案,呼吁制定《家庭教育条例》。目前,市妇联已牵头拟定立法工作方案,并报请列入2008年立法计划(调研项目)。
孩子怎么成了“阴阳人”
教育界普遍认为,家庭教育是学校、社会、家庭“三大教育”的支柱之一,比学校教育更能塑造孩子的个性、人格、文化品位和价值观念,影响人的一生而成为实质上主导的教育。
然而,由于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存在缺乏教育主体意识,对子女教育责任归属不明,缺乏科学育儿方法,不能以身作则等问题,严重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近年来,青少年犯罪趋于低龄化,部分青少年厌学逃学、好吃懒做、不务正业,在普通学生中出现学习非正常竞争、身体素质下降、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较差等现象,这些与家庭教育不无关系。
杜小宜是罗湖区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的校长,她表示目前很多孩子出现心理问题,都是受家长的心理问题所影响。“学校教育孩子要尊老爱幼、主动让座,但孩子在社会上看到一些不良影响,再加上家长的不良引导,就会减少或者抵消学校教育的效用。”其次,家长的一言一行对孩子影响很大,如果家长的言行和学校教育不一致,孩子很容易成为“阴阳人”,在家一个样,在校一个样。
今年深圳“两会”上,杜小宜等30名人大代表提议,以立法形式规范深圳的家庭教育,并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开展调研,出台家庭教育管理相关的法律条文。
据了解,该议案被转交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办理。该委员会先后两次与市教育局、妇联、关工委就立法的必要性、立法起草主体、立法主要内容以及调研安排等进行协商和研究。目前,由深圳市妇联牵头拟定了立法工作方案,并报请列入2008年立法计划(调研项目)。
家长学校的不同际遇
家长在家庭教育方面有什么样的需求?根据全国妇联调查,目前家长对家庭教育知识的需求主要集中在“孩子的心理健康知识”(60.0%)、“管教孩子的方法”(55.0%)、“孩子的学习辅导”(50.5%)、“孩子的道德引导”(48.8%)和“孩子的人生理想”(37.9%)等方面。
调查显示,家长获得家庭教育知识的渠道,按比例高低依次为“成功家长的交流”(57%)、“家教电视节目”(43.6)、“专家的直接指导”(34.7%)、“各类家长学校的帮助”(30.7%)、“家教图书/报刊”(30.2%)、“长辈指导”(20.5%)、“家教广播节目”(19.4%)、“家教网站”(12.2%)及“各类家教指导机构的咨询服务”(12.2%)等。
由于教育部门拥有师资优势,深圳各幼儿园、中小学校基本都建立了家长学校,初步形成一支家庭教育的专家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然而,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一些学校对家庭教育不够重视,有的家长学校缺乏经费,导致家长素质发展不平衡。
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的家长教师联合会会长蔡女士坦言,目前家教会经费均采取自愿自发原则,由家长们自筹,“我们在开展活动的时候,会选择成本不高但有意义的活动”。
相对而言,宝安区的家长学校则幸运得多,从2004年开始,宝安区每年由区政府下拨100万元作为专项经费,用于家庭教育的服务和指导。目前,宝安区有家长学校分校407所,专、兼职家庭教育指导师800多名,在校学员30多万名,家长年培训量达60多万人次,基本实现公民办中小幼“校校有家校、家家有学员”。
一名教育界人士透露,市教育局对家庭教育没有花大力气抓,倒是一些重视家庭教育的区局在大力开展这项工作,例如宝安区、福田区、罗湖区等,但各区各校发展很不平衡。虽然社会上也有一些家庭教育机构,但在组织、管理、收费等方面比较混乱,无法规范管理,也不被家长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