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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档案丢失难办准生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27日 08:54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郭晓乐 实习生程晨 赵翀祎)昨天,袁军(化名)来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为已怀孕两个月的妻子办理生育服务证(俗称准生证),但再次遭到拒绝。此前袁军被要求出示档案证明自己婚育状况,以办理准生证,而他的档案在6年前已不知去向。

  十余年未问档案事

  1992年,袁军从西城区高中毕业后参军。3年后,他从安徽携档案复员回京。同年底,袁军决定出国读书。“我将1995年之前所有的档案存放在安定门附近一家类似人才交流中心的组织里。”袁军说。此后的数年,他一直在国外读书,并准备定居国外,但2002年移民失败后,袁军打算回国发展。

  为了找工作,袁军来到当年暂存档案的人才交流中心,提取档案。但意想不到的是,“连当时的办公楼都拆掉了”。袁军说,此时,他存放档案的单据也因为搬家丢失了。所幸,一家私企接纳袁军在公司工作,凭借户口本和身份证,他顺利地办理了医保等手续,而档案的事也被袁军放在一边。2005年,袁军结婚了,他已将档案的事彻底忘记。

  直到今年5月,袁军的妻子怀孕。他需要在妻子怀孕期间,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办理《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初婚一胎”需档案证明

  由于袁军的妻子是外地户口,他希望孩子的户口跟自己落在北京。但当他来到户口所在地——展览路街道露园社区计生服务站办理手续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必须有户口本、结婚证和婚育状况证明,证明自己是“初婚一胎”,才能办理生育服务证。

  户口本和结婚证袁军都可以提供,但婚育状况证明需要由用人单位出具。袁军的工作单位属于私企,不能自己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同样也不能为员工出具婚育状况证明,因此袁军的婚育状况证明必须到档案所在地开具。直到这时,袁军才想起档案的事情,而此时距离他发现档案“失踪”已经6年之久了。

  到7月底,袁军已找遍了东城、西城20多家能够存档的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等机构,但仍没有找到自己的档案。他试图找到原来就读的高中补办档案,但该校已于几年前合并为另一所学校,1993年之前的档案已难以找到,而他服役的部队远在安徽,也难以补办档案。

  可先随母亲落户外地

  北京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一工作人员称,在该中心存放的人才档案,如超过一定的保存期限,将被封存成为死档,一旦有需要只需交纳保管费用后可以激活。“肯定不会将档案销毁或丢失。”但由于袁军自己也不记得当时暂存档案单位的名称,所以他们也无法确定是否可以找到袁军的档案。

  对于袁军的情况,西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业务科的一位王姓工作人员说,《生育服务证》其实就是俗称的准生证,没有这个证就不能为新生儿办理落户。但一般新生儿准生证由母亲户口所在地出具的居多,由于袁军的妻子是外地户口,情况比较特殊。如果想让孩子随父亲落户北京,就要在北京办理准生证。如实在无法在孩子出生前找到父亲的档案,也可以先让孩子的户口随母亲落户外地,如果档案能够找到,或补办档案后,可将户口再迁到父亲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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