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丽娜)10岁男童小明(化名)将点燃、未响的花炮放在手中查看,花炮爆炸,当场炸断3根手指。小明声称玩花炮缘起于被一起玩耍的小伙伴唆使,起诉5个小伙伴索赔30余万元。昨天上午,大兴法院开审此案。
今年2月22日,10岁男童小明和伙伴们一起玩花炮。见其中一个花炮点燃后没响,小明用右手拿起查看,不料花炮爆炸,小明当场被炸断3根手指。
小明称,花炮是小朱擅自从家里拿出来玩的,并将花炮藏在垃圾箱内,放学后小孙拿到院里玩,花炮又被小杨抢走,分给小华和小洪。小洪点燃花炮后没有响,便让他过去查看,由此导致他的手指被炸掉。现在他的右手指3根缺失,写字、吃饭都得改成用左手。
小明称,家中无钱再进行后续治疗,找唆使他玩花炮的小朱、小孙等5个玩伴协商赔偿,对方不予理睬。因此,他将5个小伙伴起诉,索赔30余万。
昨天上午,小明的5位小伙伴的家长到庭应诉。但小伙伴们都称没有唆使小明放炮,因此不同意赔偿。小洪的家长说,“我家孩子比他小,还怕小明不带他玩,怎么会敢放完炮让他去查看呢”。
因小明一方提出做伤残鉴定,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