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被定性过失杀人罪批捕
新快报讯 记者 黄琼 通讯员 陈靖宇 报道 近日,花都区一男子不慎砸伤一婴儿,应及时施救送医的“作为”,被认定为过失杀人罪逮捕。经办检察官表示,如果其案发后进行逃逸或不积极施救等“不作为”的话,则可能被认定为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为狮岭皮革城的一档口员工。2011年9月19日,陈某正在档口搬运布料(每支高1.5米,重约30公斤)。在该档口过道中的一名婴儿(年仅8个月)在过道旁的保姆车中熟睡,陈某当时并没有太多注意。其在搬运布料的过程中将两支布料碰倒,正好重叠压在婴儿头部。
由于当时周边没有其他人,陈某扶起布料后也没有发现婴儿有表面伤痕,便没有告诉他人,也没有对婴儿进行详细的检查。但陈某由于放心不下,每隔几分钟就观察婴儿一次。半小时后,陈某发现婴儿右耳出血,便立即告知婴儿母亲,并合力将婴儿送往狮岭医院。
到达医院后,婴儿由于伤势较重,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狮岭派出所根据有关线索,发现陈某有重大嫌疑,在对其耐心教育后,陈某承认其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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