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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家长支持校车因整治停运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04日 08:52  燕赵都市报  

  核心提示

  在接连发生震惊全国的惨痛校车事故后,“校车”成为“热点”,许多地方纷纷出台相关规定治理“校车”,确保孩子们上下学的安全。但值得注意的是,与“矿难后关停煤矿”式的思维一样,在校车治理中也出现了类似的现象。不管造成这种现象的直接责任方是谁,但由此暴露出的“一刀切”做法,却直接给孩子们和家长们造成新的困扰。日前,沧州市一家大型企业生活区内百余名孩子的遭遇,就证明了这一点。

  家长满意企业“学生班车”

  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沧州大化”)第三生活区位于沧州市区东部。沧州大化是当地规模很大的一家企业,据其公司网站介绍,该公司是以化肥、TDI为主导产品的大型综合性化工企业集团,属国有独资企业,集团下属6家子公司(含一家上市公司)。

  和第一、第二生活区的孩子们比起来,位于沧州市区东部的沧州大化第三生活区的孩子们上学面临更多的交通方面的困难。因为他们要上的运河小学与那两个生活区离得很近,却离第三生活区足有5公里远。从2007年开始,公司开始为孩子们提供“班车”,接送孩子们上下学。住在第三生活区的李女士说,开始时收费是每年500元,后来涨到700元。作为家长,她对公司的这个作法十分满意,认为这解决了职工们的一个大难题。

  记者采访时,李女士及多位家长都称公司提供的接送孩子的车为“班车”,而不是“校车”。

  企业“班车”停运波及百余名学生

  但让李女士等没有想到的是,情况在前几天突然有了改变。李女士说,公司的“车队”(指沧州大化联星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们习惯称之为“车队”)给家长们下发了一张通知,通知内容让所有家长顿时感觉无奈又无助。

  记者看到,这张通知上说,进入2011年后,由于其他省份多次发生校车恶性交通事故,产生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引起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高度关注。河北省公安厅、教育厅联合下发了《河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冀公交[2011]232号),要求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主要内容包括:1.接送学生的校车必须是幼儿园、中小学自购或租赁的专门用于接送学生及其照管人员上下学的车辆。即明确了校车的管理主体必须是学校,除学校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没有资格经营校车。2.校车实行专管专用。校车不得从事其他旅客运输业务,对从事与学校无关的运输业务的,取消校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通知中说,根据以上文件,联星公司已不具备从事校车运营的资格,且属违法运营。特别是近日沧州市交警支队、教育局联合当地电视台,对联星公司接送学生的班车进行了曝光。在这种情况下,联星公司只能停止学生班车运营。但考虑到从现在起到学生放假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为了让学生和家长们有足够的时间安排学生的上下学事宜,公司决定自2012年1月18日起停止学生班车接送学生。对于已经收取的学生班车费每人退还350元。

  据家长反映,此次受“学生班车”停运影响的,有120多个孩子。

  停了“班车”,孩子们更危险

  家长们说,他们本来就没奢望着学校能够出资购买专门的校车,在他们看来,那不可能一步到位地实现。

  那能不能转学,把孩子转到附近的学校呢?有家长也到附近的一所学校去看了,发现该学校因为正计划建新校舍,教室很紧张,根本容纳不下这么多孩子。

  那坐公交车呢?有家长说,一来孩子们都是一个点儿上学,不可能挤上这么多人;二来孩子们需要倒车,如果不倒车,就得横穿马路。这样一来,上下学的孩子每天必须横穿马路,这是在减少安全隐患还是在增加安全隐患?!

  那家长接送又如何呢?家长们说,这更不可能了。这些孩子的家长许多都是大化公司的“双职工”,好多人的工作地点在黄骅的一个分公司,平常里夫妻俩工作本来就很忙,哪能每天抽出专门的时间又接又送的!

  那让家里的老人给接送呢?有家长说,一来不可能每家都有这样的老人,二来就算有老人接送,这一老一小的在路上能安全吗?

  ◎记者手记

  治理校车不能“一刀切”

  记者采访时,经查询发现,《河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校车是指幼儿园(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自购或租借的专门用于运送不少于5名学生及其照管人员上下学的客车和乘用车。在河北省公安厅、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则提出,校车实行专管专用,严禁租借给他人作为其他用途,专用校车不得从事其他旅客运输业务,对从事与学校无关的运输业务的,取消校车资格,收回校车标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对此,有家长表示,国家治理“校车”当然是件好事,但是,这种治理不能“一刀切”。如果下发一个通知把所有的运送学生的车辆全停了也叫“治理”,那未免这事儿太简单了。作为家长,他们认为针对“校车”应该有一系列配套的措施出台,而不仅仅是“堵”,更应在“堵”的同时也有“后续”的安排,应建立在现实基础上,不能想当然地来处理。

  有家长还告诉记者,他们这几天咨询了多个部门,但这事仍旧没有一个最终的说法。本报驻沧州记者李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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