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雅培奶粉质量门”四大关键点
奶粉又开始让人揪心了,这次的主角是家著名“洋品牌”:雅培。
事件的发起方,是一家注册在香港、在上海设有分支机构的专业研究公司,名为 “CER research”(以下简称CER)。3月22 日,CER在其网站发布了一篇题为 “雅培心美乐一段,营养不良的第一步”的调查报告,称公司从上海和香港购买6个品牌的婴幼儿配方奶粉,送至德国一家专业监测食品安全的实验室进行成分检测和分析,结果发现6个样品无一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而“原拟作为标杆的雅培奶粉表现最差”。
轩然大波顿起,事件不断升级,一个个疑问并未因连篇报道得到解答,但在这次交锋中,事件双方都赢得了前所未有的曝光率,原本默默无闻的CER几乎一夜爆红。
我们有些担忧:类似事件并非没有先例,这次交锋会否如过去般不了了之?真相能否最终出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尤其是当这一切,涉及的是我们的未来,我们的孩子。
追问一:奶粉到底有无问题?
在CER发布的报告中,明确列出此款产品是2011年12月在香港购买的雅培“皇牌心美力”奶粉,问题主要有二:一是奶粉中的乳清蛋白与酪蛋白比例为 “41%:59%”,远低于“60%:40%”的中国国家标准和相关的国际标准;二是该奶粉β-乳球蛋白出现93%的变性,显示该产品可能经过高强度热处理,存在营养破坏情况。
那么,酪蛋白比例高有何危害?据称婴儿食用过多酪蛋白会导致肠道出血、营养不良、腹泻等问题。CER负责人曾向媒体确认,已将测试结果及报告结论分别递交上海与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双方均表示正准备进一步调查。
记者随后查阅国家标准文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其中确有“国家发布的乳基婴儿配方食品中乳清蛋白含量应≥60%”一项,若依CER的报告结论,该款奶粉确实未达我国国标。但雅培公司昨日向记者表示,“雅培所生产的奶粉都是依各国家与地区设定的不同标准区域差异化生产并销售的,中国内地市场所销售的同类产品叫‘喜康宝’,完全符合中国国标”。
问题是,喜康宝与皇牌心美力的英文名相同,更有消费者表示,两者只是译名不同分成港版与内地版而已。雅培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实际并非如此,“两者依照标准不同,产品生产也有差别,但没有质量上的差异”。
那么,我们身边的雅培奶粉质量如何?
昨日,记者联系上海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负责人确认并未收到CER的相关报告,不会对此事进行调查。目前能确认的是,去年的婴幼儿奶粉相关抽查合格率为100%。“本着谁建议谁举证的原则,若质监介入,CER必须首先证明其自身的资质和这份报告的权威性,包括取样与检测的全过程。”同时,因所涉雅培奶粉为进口产品,质监部门实际并无权力调查,负责方应为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CER将报告送错了地方。
记者随即联系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该局在发来声明中表示: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要求对进口乳制品实施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出具《卫生证书》,准予进入国内市场。目前,未发现进口雅培金装喜康宝婴儿配方奶粉不符合我国法规标准要求。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内部人士告诉记者,该局目前也未展开针对性调查。上海对于进口食品,尤其是婴幼儿食品的检查历来严格,若查出不符合国标产品,只会“直接退货与集中销毁”,保证不会流入国内市场,这点消费者应放心。
追问二:雅培如何控制产品质量?
波折横出,雅培在上周末连续发出声明,而CER也毫不含糊,逐一进行公开回复,并坚持报告观点。
对于CER的质疑,雅培显得很“委屈”,企业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雅培婴幼儿配方奶粉均按产品销售所在国家和市场规定的产品标准进行生产,符合甚至超越当地婴幼儿安全和健康生长标准。CER报告中提到的雅培产品并非为中国内地市场生产,该被检测产品与中国国标不同不可避免,这份报告的发现和结论极具误导性。”
据雅培公司人士告诉记者,雅培在中国内地只有一家工厂生产培乐奶粉,雅培金装系列产品产地有4个,分别为新加坡、新西兰、丹麦和西班牙,产品全部由上海口岸进口。
产品喜康宝为原装原罐进口产品,奶源是新西兰,工厂在新加坡,企业的产品质量控制与检测也随工厂在新加坡,但都严格按照不同产品不同销售地执行差异化生产,因此更不能将不同名称的奶粉混为一谈。
对于CER的这份报告,雅培在发给记者的声明中主要提出了几点疑问:尽管报告中表示检验的样品还包括另外品牌的产品,但其他5个都没给出具体名字;报告未公布其他产品样本的任何相关信息或检验结果;报告中也没有信息表明是受谁委托发布该报告;无法从这篇报告中找到CER用于获得检验结果的检测方法。所以该报告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平性值得怀疑。
为回应质疑,昨日雅培公司表示:“雅培已证实我们的产品符合中国国家标准中关于乳清蛋白不得低于60%的标准,雅培还将产品送交拥有国际认证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再次检验,以确保产品符合监管标准。”
但就记者询问这次送检是否为与CER检测的同批次产品,送至何处检测,结果何时分晓等问题,雅培在上海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送检由美国总部进行,具体情况还不知晓”。
追问三:CER是谁?
就在CER与雅培奶粉口水仗激战正酣时,一系列新情况的出现让争议开始转换方向。
先是CER在调查报告中援引的5位国内外专家先后声明,表示报告未经同意引用观点;随后,媒体更爆出CER与上海某广告公司共用座机,实为一家的消息,CER报告的公正性旋即遭到质疑。
CER究竟是家什么公司?昨日,记者亲身探访CER位于淮海中路的办公地点,在公司前台后的广告板上,最上方确为上海某广告公司与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铭牌,其下挂着多幅其它铭牌,其中之一正是CER。
据记者所见,整个公司的办公场地约有数百平方米,工作人员数十,规模不小。一位员工告诉记者,公司共有9个部门,这两天负责CER相关事务的同事没来上班。
接待记者的一位张先生表示,公司CEO晏格文目前已不再接受采访,但他也认为“现今大家的关注点有些错位,事件核心仍是雅培奶粉的确检测不合格,雅培公司事后再送检的行为,也未说明送检具体产品,难令人信服。”
CER公司在3月25日发表的声明中,除了坚持报告内容的正确性,坚称公司未受任何其他公司委托,立场是为了中国消费者。
但比对CER网站内容与声明,这样的表述说服力并不强。
在该公司的官方网站中,除了此次的报告,最显著的是该公司之前的业绩报表,清晰记录曾对3家中国在美国纳斯达克(微博)上市的公司发布过报告,及报告后公司股价大跌的情况。
公司在声明中也确认:CER是一家主要从事针对中国各行业及相关公司进行调查研究的专业研究公司,客户群体中大部分都是对冲基金和投行。公司的研究方向覆盖多个行业和公司。这次调查奶粉是在去年12月开始,也是其第一次接触这个领域。
CER表示,鉴于第一份报告中专家反应如此强烈,决定暂时延迟后续奶粉研究。但究竟是暂缓,还是只有雅培一家?诸多线索让众媒体已开始猜测,CER可能为类似“浑水机构”一般的做空机构,通过发布报告引发对象股价下跌而盈利,此次发布报告有商业攻击之嫌。
追问四:报告中的问题有多严重?
乳清蛋白与酪蛋白比例不达标后果如何?β-乳球蛋白出现变性,是否意味着营养破坏,产品质量不佳?
为尽可能保证公正,记者未采访当事双方提供的专家,而是联系到一位法国留学生网友“少个螺丝”。作为著名民间非营利组织科学松鼠会的一员,小诸(化名)日前发表的一篇题为《雅培婴儿奶粉不合格?》的文章,在网上引起了许多赞同。
小诸告诉记者,他硕士期间学习的是乳制品工业生产管理等相关内容,博士期间的课题主要涉及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生产工艺控制等。
在他看来,第一眼看到这份CER报告的摘要“感觉是非常诧异,觉得报告中有很多不太妥当内容”。
对于乳清蛋白与酪蛋白比例,小诸告诉记者,国际上并未有对婴儿配方奶粉中乳清蛋白和酪蛋白的比例进行规定。简单来说,不管是牛奶还是母乳中,蛋白质可以人为地分为两类,一类是在pH4.6的酸性环境下从牛奶中沉淀出来的酪蛋白,剩下的就是乳清蛋白。酪蛋白在胃酸作用下会互相交联形成凝乳块,减缓消化吸收速度。但只有当婴儿因对牛奶中的酪蛋白过敏引发结肠炎时,酪蛋白才会导致肠道出血。但这只是一种特殊情况,好比对花生过敏的人甚至会因吃花生过敏而窒息死亡,但不能说吃花生会让人窒息,这就属以偏概全了。
此外,β-乳球蛋白的确可作为判定牛奶热处理强度的指示物。但配方奶粉与普通牛奶的判断标准不同。通常配方奶粉都需额外添加乳清粉,乳清粉则主要来自于奶酪工业的副产物,在从牛奶到乳清粉的生产过程中,必然经历多次热处理,该变性也早就都变性了,所以以检测婴儿配方奶粉中的β-乳球蛋白的变性程度,来衡量奶粉质量,并无意义。“实际上,只要其中蛋白质的氨基酸组成能满足婴儿对必需氨基酸的需求,在蛋白质这方面就没问题。”
在小诸看来,这件事只是国内外标准差异的问题,并非食品安全问题。
记者手记
不得不重视的“第三方”
事件曝光已近一周,双方你来我往,仍未有“胜负”,“悬”着的只是无辜的年轻父母们,因为答案未明,迄今相关监管部门也始终“失语”。
其实,放眼回望,类似事件早已不鲜。去年7月,台湾某食品药物管理局爆料一批零度可口可乐原液主剂配料掺入当地禁止的物质,引发可口可乐信任危机;去年中秋时,九阳、美的等国内豆浆机厂商也爆出 “豆浆机使用工业润滑油”事件,但最终调查皆是,厂商强烈回应,爆料方销声匿迹,九阳等品牌豆浆机是否有问题至今仍是未解之谜。
业内人士或第三方机构爆料,是欧美等国早已流行的做法,美国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里,即有着关于组织、支持和鼓励食品安全方面的科研和合作的规定。本着为消费者着想的目的,发动各方力量参与监管,在这点上,第三方机构在我国的出现无疑值得欢迎。尤其,在当前国内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不足、消费者信息获取途径有限、食品事故频发的大环境下,业内专家或第三方研究可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补充力量,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充分认识产品真实信息的渠道,激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但也有业内人士昨日向记者担忧地表示,第三方检验机构在国外需通过资质验证、检测范围限定之后,方可发放营业执照,检测若有问题,将面临复检和法律制裁等一系列制约。而目前国内对第三方检验机构的监管存在不足,一是专业资质是否过硬,二是能否确保中立发言,不代表各方利益。否则很可能沦为商家 “传声筒”,出现“捏造”报告攻击竞争对手的可能。
同样值得反思的,还有监管部门的作为。意外质量事件之所以接二连三,与目前我国缺乏有力监管机制和有效信息披露机制不无关系。若监管部门对各类产品的抽检更频繁,信息公布更充分,其它渠道的爆料自然会少,这就是著名的“灯塔效应”。若企业要靠着第三方的爆料和消费者自发求证的热情才能自律,消费环境如何令人真正放心?本报记者 梁建刚 陈玺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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