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昨日上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一名4岁幼女被亲生父亲虐打致死,该生父被控告故意伤害罪。
在法庭上,被告人徐某将虐杀女儿的行为归结为“失败的家庭教育”。
案情回放4岁幼女遭体罚致死
去年8月15日12时许,胡某下班回家,发现被绑在阳台上的女儿小如(化名,下同)将摆在阳台厨具上的多种调味料搅拌后,吃了下去。
下班回家的徐某听到妻子胡某对小如的责骂后,跟着骂小如说:“为什么妈妈让你待在阳台上了,你还做出这种事情来?”
盛怒之下的徐某捆绑小如的双手,并用烟头烫她的掌心。小如大声痛哭呼救,徐某害怕吵到邻居,便用防尘布加纸张塞住小如的嘴。
不一会儿,小如表现出呼吸困难。徐某才掏出她嘴里的布和纸,解开她身上的布条。
这时,小如趴在地上呕吐起来,越吐越多。徐某命令小如把地面清理干净。当小如捧起呕吐物走向洗手间时,徐某用手打小如的脸部。小如头部重摔在地,昏迷不醒。
胡某赶紧把小如身上的呕吐物抹干净,掐住小如人中,但许久没有看到反应。
徐某急忙拨打120,急救中心称,高埗医院的救护车全部出去了。徐某要求急救中心把电话转到邻近的万江医院去。
几分钟后,等不及救护车的徐某抱起小如冲下楼,找到同事,用摩托车把小如送去高埗医院。
经医院检查,发现小如颅脑出血。20分钟后将小如转至东莞市人民医院。人民医院要求重做CT检查,现金没带够的徐某在接下来近半小时里才取到钱,但此时小如已经抢救无效,当天死亡。
经法医鉴定,小如符合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
法庭调查嫌疑人时常打骂女儿
34岁的徐某是高埗镇某企业的保安队长,其邻居向警方形容他性情暴躁。
有一位邻居在笔录中写道,徐某一下班回家,就能听到小如的哭喊:“爸爸不要打我了,我不敢了。”
这位邻居还写道,时常见到小如手脚淤肿。
庭审中,徐某说:“我没有经常捆绑女儿,只有8月15日那天才这么做的。我(用烟点烫她双手掌心)只是想提醒她,以后乱拿东西时可以看到手上的伤疤。”
但警方调查显示,徐某的种种举动并不是他自己说的那么简单。
有一回,小如偷吃生馒头,徐某便用烟头烫伤她的嘴唇。
警方还在徐某家的厕所发现捆绑用的尼龙绳、塑料带等,徐某供称,多次无法言语教育,又不想殴打女儿时,曾把女儿绑在厕所里,让她打打水,不要到处乱跑。
庭审中,徐某始终认为,最后让小如摔倒的那一巴掌“很轻,脸上连个手指印都没有”。
法官和公诉人数次追问当时那一巴掌是怎么打下去时,徐某懊恼地说:“人都已经死了,再说我怎么打她的,都没有意义了。”
涕泣自辩“旨在‘教育’而非殴打”
徐某在庭上不止一次地谈到他对女儿失败的“教育”。他将他“教育”的失败归结为两个原因:棍棒式教育的惯性和生存压力。
根据庭审,2011年6月上旬,4岁大的小如到了入读幼儿园的年龄,徐某便把她接到东莞一起居住。
徐某解释说,之所以接小如来东莞,是因为他不想让女儿变成一个留守儿童,更不想让她长大后过上父母般辛苦的生活。
他把女儿接到身边后,还给她报了一个幼儿园,等待当年9月1日开学。
徐某庭后还对记者说,他自己省吃俭用,连衣袋的烟也要数着抽,攒下的钱,就为了支撑原本幸福的家庭。
徐某希望小如在入学前改掉调皮的坏习惯。
关于小如的“调皮”,徐某跟法官举了两个例子。他说,他曾看到一位朋友的儿子在家里乱抓东西,结果整断了一只手指,所以,他本人对女儿的管束不是没有根据。他又说,春节回家发现岳父用纸皮把电视包起来,是为了防止小如伸手抠电视触电。
因为没有办法让一个4岁大、在父母身边总共还不足两个月的女儿听话,徐某想到了棍棒式“教育”。他说自己小时候调皮捣蛋,经常闯祸,经常被母亲痛打,但他长大后一直感激母亲,要不是她的棍棒式教育,可能自己从小就毁了。
徐某说,夫妻俩也尝试过口头教育,“但光说是没有意义的”。
他说:“我用胶布把铁丝缠起来打,不是故意要打她,是要教育她。”
他还说:“我也知道这样简单粗暴的方法不好。我有什么办法呢?家里没有老人照看她。”
当棍棒成为家常便饭时,“教育”就变本加厉了,他对女儿的体罚由竹条升级为铁丝,再升级成烟头。当他感到不忍心殴打女儿时,就干脆将她绑在厕所里。
徐某在庭上从讲第一句话开始便痛哭直至庭审结束,但他始终认为,体罚女儿旨在“教育”,而非殴打。
庭后,他还痛苦地说:“你们体会不出一个打工者父亲的辛苦。”
交锋
家暴 vs 教育
公诉人:小孩不是父母的私有物品,不能因为家长信奉“不打不成才”,就可以无限度打骂体罚小孩。作为一名留守儿童,能在父母身边生活,应该是幸福的安全的。小如被接到东莞,一个星期后邻居就听到她经常被痛打。徐某以教育做幌子,拒绝承认有罪,这是典型的家庭暴力。
徐某:如果我能预知这种情况,大不了我可以不要带她来东莞,大不了让她成为一名留守儿童,但是我没有。我是希望她能接受好的教育。你们体会不出一个打工者的艰辛。本来我是想保护我的家庭,我做梦都想不到会得到这种结果,我不想得到法律的谅解。我不接受故意伤害罪的控告,这是我一直不能理解的。 南方日报记者 马喜生 通讯员 廖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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