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生二胎被停薪停职起诉教育局

2014年07月27日00:00  新浪育儿 收藏本文     

已育有一女的女教师王敏(化名)再次怀孕后,职业走到十字路口,她自称已被停薪、停职、退档,起诉所在学校和教育部门,要求恢复工作、补发工资等。

教育部门和学校则表示,目前只是对王敏停发工资,原因是其长期旷工,又在他校私自任教,正式处理结果还需要等待计生部门先处理后才能做出。

女教师:怀孕后请假在家校长要求必须辞职

王敏是西安未央区百花小学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属未央区教育局事业单位编制。

王敏和丈夫有一个7岁的女儿,女儿跟丈夫同为农业户口。2012年11月,王敏怀孕,家人希望她能生下这个孩子,但她有疑虑,“生了可能面临严重处分。”

去年1月,王敏向学校请了病假。3月,校长等登门探望时得知她怀孕一事。“他们要求我要么流产,要么主动辞职,否则只能被开除。”王敏说,她已怀孕7个多月,决定写辞职报告,但希望等孩子出生后再正式递交。

王敏称,同年4月,校长等人拿着照相机、录音机到家里,给她和女儿拍照,要求她必须当场写辞职报告。但双方沟通无果,不欢而散。

去年6月初,王敏生下一个男孩。6月28日,在校长要求下,王敏的丈夫到学校与他见面。王敏丈夫说,校长同意王敏下学期继续上班,但要求她提供一份证明,承认生育二胎,“校长说,学校只是做备案,如果将来教育局调查,也好有个交代。”

去年8月29日,王敏到学校报到,被告知其人事关系被退回未央区教育局,从此与学校无关。王敏到教育局询问,得知丈夫写的证明被作为认定她超生的书面材料。王敏丈夫称,今年2月,有其他学校联系王敏,希望她去该校帮忙代课,“只是帮忙,没有发工资”。

王敏说,校长到区教育局举报后,今年4月,她由财政支付的工资被停发。未央区教育局领导口头说原因有两个:生育二胎、长期旷工。

校方:多次要求停止妊娠无果而且其已旷工4个多月

对于王敏丈夫的说法,百花小学校长并不认同,“我根本没有同意过她再继续上班。”他说,“王敏请假时说她得了胆囊炎要手术,请一个学期的假,但我只有批7天的权力,我让她去教育局请。”而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说,他们并没有见到王敏来请假。

在探望王敏时,校长得知其怀孕一事,“我们多次上门、打电话,要求她停止妊娠,但没有效果。”校长说,校方人员在上门劝说时曾被王敏家人推出,“态度很不好,说生定了,大不了开除。”此后,王敏就联系不上,旷工4个多月,直到去年6月。今年3月10日,百花小学召开校委会,建议教育部门给予王敏开除公职处分,并要求其返还2013年7月至今年3月期间所有工资。

教育局:因其长期旷工并在外代课目前只停发工资

而未央区教育的说法是,就学校的处理建议,区教育局开会决定先对王敏停发工资。6月24日,未央区计生部门向未央区教育局回函,认定王敏系生二胎,属违法生育。

“停发工资,主要是因为她长期旷工,还私自在其他学校代课。”昨日未央区教育局相关人士说,计生部门正在对王敏应缴的社会抚养费进行研究,待计生部门正式出具处罚决定后,教育部门会再采取相应处理,“现在还不存在退档,如果退了,就交到人才中心了。”

进展:未央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201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规定,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百花小学校长说,之所以建议教育局开除王敏公职,是因为如果不严肃处理其长时间不来学校上班一事,会在教育公职人员中产生严重的后果。王敏认为,未央区教育局如果是因生育二胎而对她进行行政处分,必须先有计生部门的超生认定,但她没有见到超生认定。王敏认为,《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夫妻双方是农村户口,如第一胎为女孩,可依法生育二胎。“我的丈夫是农村户口,且第一胎为女孩,我认为,即使认定我超生也不应属于情节严重的范围。”

而教育局方面则表示,情节是否严重需要计生部门调查认定。

今年5月22日,王敏向未央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但没有下文。

7月10日,王敏将百花小学和未央区教育局起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判令两被告立即恢复其教学工作、补发2014年4月至7月工资、绩效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共计38157元。7月17日,未央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华商报记者 宁军

(原标题:生二胎后被停薪停职女教师起诉学校教育局)


文章关键词: 教育局 女教师 学校 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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