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嘚吧74期】村医开禁忌药孕妇引产索赔,谁之过?

2014年10月15日11:55  新浪育儿 收藏本文     

  钱女士因闭经并伴有腹痛,村医高某给她开了头孢和脉血康等药物,由于没有好转,去医院检查发现自己竟已怀孕27周,所吃药物可能会导致胎儿畸形或死亡,她被迫选择了引产,因此将高某告上法庭索赔精神抚慰金共计20万余元。这粗心女子遇上粗心医生,究竟谁之过?

村医开禁忌药孕妇引产索赔,谁之过?村医开禁忌药孕妇引产索赔,谁之过?

  钱女士:误食药物胎儿流产,身心伤害很大

  25岁的钱女士已经生养了一个4岁的男孩,自己依法享有生育二胎权利,本也希望再生一女儿,由于高某误诊、误治,给自己身心带来了很大的伤害。由于她没有强烈的妊娠反应,加上身体较胖,所以没有察觉怀孕。高某在两次诊断中并没有认真诊查就开具处方药,而且高某不是专业医师,无行医资格更不能开具处方药。自己在误食后胎儿流产,因此要起诉高某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0万余元。

  村医高某:不能太信任病人,吃一堑长一智

  “钱女士和丈夫来我这治闭经,我一号脉就问她是不是怀孕了?当时她和她丈夫很肯定地跟我说‘我们去医院查过了,没怀孕,您就放心治吧!’我就按闭经给他们开了药。”

  高某称,钱女士去医院查出怀孕,后来她和家人来找自己私了。其婆婆说:“你有责任,我们也有责任,那就医疗费各承担一半。”后来,为了去医院做引产,钱女士向自己借了5千元。高某感慨自己就是太信任病人了,吃一堑长一智,现在人心都坏了,以后该怎么看病就怎么看。

  专家:孕妇用药分等级

  目前我国对孕妇的用药借用了美国药物和食品管理局制定的标准,按药物的不同危害分级如下:

  A级药物:对孕妇安全,对胚胎、胎儿无危害,如适量维生素A、U2、C、D、E等;

  B级药物:对孕妇比较安全,对胎儿基本无危害,如青霉素、红霉素、地高辛、胰岛素等;

  C级药物:仅在动物实验研究时证明对胎儿致畸或可杀死胚胎,未在人类研究证实,孕妇用药需权衡利弊,确认利大于弊时方能应用,如庆大霉素、异丙嗪、异烟肼等;

  D级药物:对胎儿危害有确切证据,除非孕妇用药后有绝对效果,否则不考虑应用,如硫酸链霉素(使胎儿第8对脑神经受损、听力减退等)、盐酸四环素(使胎儿发生腭裂、无脑儿等)等是在万不得已时才使用;

  X级药物:可使胎儿异常,在妊娠期间禁止使用,如甲氨蝶呤(可致胎儿唇裂、腭裂、无脑儿、脑积水、脑膜膨出等)、己烯雌酚(可致阴道腺病、阴道透明细胞癌)等。

  在妊娠前3个月,以不用C、D、X级药物为好。出现紧急情况必须用药时,也应尽量选用确经临床多年验证无致畸作用的A、B级药物。

  我有话说

  都怀孕27周了,自己还不知道吗,又不是傻子,难道是她在敲诈医生?(辽宁 辣妈)

  终于知道医院为什么要动不动就产检了,不能相信人,相信机器。(湖南 嘟嘟妈)

  别管谁对谁错,孩子是无辜的,可怜的娃,阿弥陀佛。(广州 淡淡的心情)

  这真是血的教训,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天津 流星雨)

  医生就要严谨,什么熟人不熟人的,要讲究医德嘛。(江西 老实人)

  20万就能买孩子一条命吗?不是什么事情都可以用钱来解决的。(北京 惊呆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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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孕妇 药物 禁忌 引产 胎儿 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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