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脚男当街抱走1岁男童 仅距母亲1米之遥

2014年12月05日07:25  金羊网-新快报 微博 收藏本文     
昨日,小龙龙在自家的店门前玩耍,他就是在这个地方差点被坏人抱走。 新快报记者 毕志毅/摄昨日,小龙龙在自家的店门前玩耍,他就是在这个地方差点被坏人抱走。 新快报记者 毕志毅/摄

     家人立即发现合力制服歹徒,事发花都区新华镇一电动车档口门前

  涉事者不穿鞋可能是为了无声无息,孩子他妈就在1米开外

  ■采写:新快报记者 陈海生 见习记者 罗汉章


  “要是儿子真被他抢走,我也不想活了。”张女士是广州花都区新华镇上一家电动车店的老板娘,11月30日晚,她1岁多的儿子在自己面前被一名光脚男子抱走。幸好张女士及时发现,大声呼叫后,刚下班的店员立即折回,和张女士的家人一起合力抢回孩子,并将该男子制服。目前,涉事男子已被警方以涉嫌拐卖儿童罪刑事拘留。

  男子抱起小孩就跑

  张女士与丈夫龚先生在花都区新华镇大华一路与紫薇路口处,开了一家电动车店,平时生意还不错。他们有一个可爱的儿子龙龙(化名)已经1岁多,平时张女士看店时都会带在身边。

  11月30日晚10时许,广州降温,街上行人稀疏。张女士的电动车店已打烊,店员正准备骑车回家。张女士看到门前还有些垃圾,就拿起扫把打扫起来。当时龙龙就在店门前,距离她1米左右的地方玩耍。“当时我感觉有个黑衣闪过,后听到孩子叫了一声,回头一看,发现一个光脚的中年男子,抱起我的儿子就跑。”张女士下意识地追了上去,边跑边大喊:“有人抢小孩了!”

  父母店员合力制止

  店员小陆回忆说,当时他刚走出电动车店10米左右,听到老板娘的呼救后,他和另一名同事立即扔下单车折回店里。而张女士已经追上光脚男子,她拼命拉着该男子的手,想把孩子抢回来,但无奈不够大力。

  “如果孩子被他抢走,我也不想活了。”张女士死死地拉住光脚男子。小陆他们赶到后,也帮忙去拉该男子的手。“那个人当时双臂交叉环着,死死把龙龙抱在胸前就是不放手。”小陆说,此时老板龚先生听到声响,也从屋里出来,听到老板娘说有人抢孩子后,他立即上前和大家一起合力救孩子。

  张女士说,丈夫和店员负责掰开男子的手臂,她则伺机抱回孩子。争抢几分钟后,男子被制服,龙龙得以重回母亲怀抱。

  动作熟练应是老手

  “在抢回孩子的过程中,那个男的倒在地上,孩子也受了伤,鼻还流血了。”张女士抱着儿子赶紧跑回店里,将店的卷闸门拉下锁好,安抚痛哭不已的孩子。而丈夫和店员则报警,将光脚男子移交给警方处理。

  昨日下午,新快报记者来到张女士的店里,龙龙脸上的伤痕还清晰可见。张女士说,事发后有街坊曾告诉她,光脚男子之前经常在附近出。“可能他当时就是来踩点的,而且当晚他抱走孩子时,还有摩托车逆行在我们店前,应该是他的同伙来接应的。”张女士说,光脚男子当时之所以不穿鞋,应该是不想弄出声响。

  “他抱小孩的动作很娴熟,应该是老手。”张女士说,男子被制服后,他的裤腰处并未系着皮带,反而是拿在手里。大家怀疑,皮带是准备用来绑孩子的。

警方通报

    男子涉嫌拐卖儿童被刑拘

  新快报讯 记者刘操 通讯员花公宣 龚宣报道 据警方通报,民警接报后迅速赶到现场,将嫌疑男子带回审查。经初步审查,该名男子梁某(45岁,广东英德人)对其抱走男童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花都警方以涉嫌拐卖儿童罪将梁某刑事拘留。警方提醒家长,在外请看管好儿童,发现有儿童失踪时应及时报警。

  律师说法

  多种证据可防嫌疑人抵赖


  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的温小兵律师表示,如果梁某的拐卖儿童罪成立,根据《刑法》240条的规定,将被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甚至可以被判死刑。

  温小兵表示,当梁某有抵赖行为时,以下方式可以是警方搜集证据的途径:如了解梁某是否有拐卖儿童的犯罪过往;查看现场的监控和询问目击者;甚至事发时,小孩与父母的距离,也可以作为证据。

文章关键词: 拐卖孩子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搜答案 我要提问 我要回答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