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嘚吧160期】孕妇唆使4岁女儿偷东西 是何原因?

2015年01月09日11:53  新浪育儿 收藏本文     

  父母是孩子人生中的第一位老师,是孩子学习的榜样。然而,谁也想不到28岁的来沪孕妈妈竟然唆使年仅4岁的女儿去行窃,结果被摊主发现,当场逮了个正着。不知道是何原因让这位妈妈利用孩子作为“行窃工具”?这位妈妈面对自己年幼的孩子会怎样想?

孕妇唆使4岁女儿偷东西 是何原因?孕妇唆使4岁女儿偷东西 是何原因?

  监控:孕妇携带女孩组合偷窃

  这位妈妈黄某带着4岁女儿小童来到上海金山卫镇一家农贸市场打算行窃。她们在市场转了20多分钟后,终于来到一个卖蔬菜的摊位前。为了不引人注意,黄某并没有自己动手,而是将“任务”交给了小童。黄某佯装买菜,老板娘来到摊位前帮黄某挑选蔬菜,而小童则偷偷溜进摊位里偷钱,被隔壁摊主发现并一声呵斥。老板娘一把抓住小童,并跑到摊位里一看,存放现金的抽屉已经被翻过,便马上报警。

  后续: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面对民警询问,孩子现场指认其偷钱是受母亲黄某唆使,民警当即把黄某带至派出所进行审查。黄某交代自己和女儿刚到上海,身上没有钱了,一时糊涂才叫女儿去偷了。由于黄某已怀有三个月身孕,根据她的违法情节,公安机关对她进行了批评教育,其女儿因年幼不予处罚。

  无独有偶:妈妈带孩子行窃

  2014年10月14日,上海闵行公安反扒民警就遇到这样的事:3个女子和5岁小女孩逛精品店,最后小女孩在一家精品店内偷了营业员一部苹果手机。女孩下手时,3个大人围住店员,分散其注意力。女孩告诉民警她是被妈妈逼着出来偷的,女孩是其中一名女子的亲生女儿。

  民警:尝试设立独立场所制定监视居住

  针对未成年人、怀孕、怀抱小孩的女性盗窃这一问题,2014年,上海警方曾尝试性在浦江镇设立一处独立场所实践新刑诉法关于指定监视居住的规定,并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缩短移交审查、审判周期,减少监视居住的时间,在法律框架内对处置怀孕期、哺乳期的犯罪嫌疑人做出突破。

  思考:孩子的人生胜过金钱

  这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最让人痛心的就是这个小女孩,在妈妈的教唆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孩子是无知的,可恨的是她身边那些唆使她去作案的大人,为了蝇头小利,不惜出卖孩子的人生。但愿这件事能引起那些不负责任的父母的思考,明白孩子的人生远远胜过金钱。

  网友有话说

  有手有脚,为什么要偷!(上海 老二妈妈)

  一开始,我是感动震惊,然后是愤怒,最后是同情。(广州 努力拼搏)

  偷东西,钱来得快,来得轻松,但是你也别把女儿推上犯罪的道路啊。(山东 淡淡柔妈)

  敢问这个妈妈。请何以堪,是否对得起女儿叫你妈妈?(河北 嘻嘻之怀)

  这孕妇家教还真是好,作妈妈的你真的忍心要把女儿培养成一个人人喊打的小偷?(湖北 傲慢的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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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偷东西 妈妈 孕妇 唆使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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