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离婚争夺抚养权失败 买老鼠药毒杀3岁幼子

2015年04月14日07:16  三湘都市报 微博 收藏本文     

   离婚争夺抚养权失败,妈妈竟毒杀3岁儿检察官:切勿以爱之名行伤害之事记者 龚化通讯员 王小芳 阳璨
    一个3岁的小男童被人投毒,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警方调查,投毒的犯罪嫌疑人证实为男童的亲生母亲。近日,衡阳珠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捕犯罪嫌疑人许闽。

  【隐患】

  闪婚小夫妻矛盾不断

  生于1989年的许闽身材娇小,内向。初中毕业后,她便一直在外地打工。2009年,经亲戚朋友介绍相亲,许闽与同乡男子曾勇成了男女朋友。以恋人的身份一同在外务工半年后,两人回衡阳领取了结婚证。

  由于缺乏了解,这对小夫妻婚后摩擦渐起,经常因一些小事发生争吵,身材高大的曾勇多次对妻子大打出手。

  据检方证实,在一次吵架过程中,盛怒之下的曾勇曾掌掴连扇妻子许闽数个耳光,致使其耳膜受伤伴随发炎流脓症状,经住院治疗才恢复正常。

  2011年年初,许闽怀上小孩,回到衡阳老家保胎。因婆媳关系失和,她基本住在娘家。而丈夫曾勇只是按月打来生活费,很少回来看望妻子。分居两地,夫妻间隔阂渐起。

  2011年10月19日,许闽在珠晖区妇幼保健院生下儿子,一出院便回到娘家坐月子。而曾勇则一直因工作忙,并未抽空回家陪伴母子俩。

  坐完月子后,许闽在丈夫的催促下搬回婆家。由于在照看幼子的观念上与老人有差异,许闽与公婆的关系进一步恶化,每日争吵不断。

  【矛盾】

  离婚争夺抚养权失败


  “婆家人嫌我家条件差,又嫌我个子矮,担心孩子也会像我一样长得不高,对我们母子都漠不关心。”案发后,许闽在接受警方调查时表示,她感觉公婆不喜欢自己的儿子,渐渐变得不愿让公公婆婆接触孩子,带儿子在娘家长住。

  在此期间,曾勇多次在电话里与其争吵。争执发展到2012年10月,曾勇甚至中断了按月打给母子二人的生活费。

  经过5年多聚少离多的相处,2015年2月9日,这桩充斥着吵闹声的婚姻终于走到尽头。许闽和曾勇在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由于许闽的身体不好,经济状况也不足以抚养儿子成年,双方约定孩子由男方抚养。

  【疯狂】

  买老鼠药毒杀3岁幼子


  将幼子的抚养权交给丈夫,许闽事后向办案检察官表示,自己内心深处并不情愿:“我独自一人将儿子拉扯大,宁愿自己不吃不喝,也从来没让儿子受一点苦。儿子将来和他们一家人生活,我怕他遭受虐待。”

  在离婚当天下午,想到三天之后前夫就要把儿子带走,她在心里作出了一个疯狂的决定:将儿子毒死,这样就没有任何人能将他从自己身边夺走,他也不用再忍受前夫家人的折磨。

  2015年2月10日17时许,许闽在下班回家途中买了4包老鼠药。19时许,许闽3岁的幼子在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文中男女当事人均为化名)■记者 龚化

  通讯员 王小芳 阳璨


  案件反思

  勿以爱之名

  行伤害之事

  一个3岁的幼儿,还没来得及好好地看看这个精彩的世界,就永远地离开了。他本该被父母捧在手心里疼爱,却成为了父母不幸婚姻的牺牲品。

  桌上厚重的案卷,让办理本案的珠晖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心情沉重:“幸福的婚姻应该建立在夫妻双方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的真实感情基础上;婚后,夫妻双方应该相互照顾、相互包容,共同经营家庭生活。同时,子女自降生之日起,便是独立的个体,不是附属品,具备生的权利,父母有义务抚养监护。当然,婚姻自由,是每一个公民拥有的基本权利。当爱到尽头、覆水难收之时,离婚也无可非议,但为人父母者应该爱护自己的孩子,为他们选择更有利的成长方式,切勿以爱之名行伤害之事!”

(原标题:离婚争夺抚养权失败,妈妈竟毒杀3岁儿)

文章关键词: 离婚 儿子 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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