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发现妻子怀女儿 伪造表格骗医院非法堕胎

2016年05月10日 14:35 映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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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被卫生监督人员查处的非法抽血验子车。在这辆车的后座上,几根棉签和几根抽血管子、一次性针头,就可以完成抽血。  图为被卫生监督人员查处的非法抽血验子车。在这辆车的后座上,几根棉签和几根抽血管子、一次性针头,就可以完成抽血。

  2013年以来,思明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以打击“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为重点,大力推进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记者近日从思明区卫生与计划生育部门获悉,截至2016年5月1日,该区共查处涉“两非”案件76起,罚没款87.05万元,仅2016年1 月至4月,就对“两非”案件立案11件,结案7件。

  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后,“两非”又有抬头现象。今年,思明区卫生与计生部门还将与公安等部门密切协作,共同推进综合治理常态化,加大查处“两非”力度。

  近日,宋先生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为妻子作了胎儿性别鉴定,通过非法鉴定为女性胎儿后,购买了一张伪造的《孕14周及以上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审批 表》,骗取医院为妻子施行非法终止妊娠手术。宋先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被开元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七天。

  据了解,购买、使用伪造表格进行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被查处的案件,在我市尚属首次。

  据思明区开元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介绍,暂住辖区内的杨女士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按照孕期计算,本该进入孕晚期的杨女士却没有出现任何怀孕症状。经进一步 调查核实,她已于去年6月下旬持《孕14周及以上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审批表》,自行前往医院进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根据《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 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第九条规定,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十四周以上的妇女要求终止妊娠的,应当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已婚的,还应当提供乡(镇)人 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婚育证明。但杨女士进行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并未获得有关部门的审核。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发现后报案。

  思明公安分局开元派出所受理案件并侦查后发现,杨女士与宋先生系夫妻关系,该夫妻已于2012年2月27日生育一女,按有关生育政策,可再生育 一胎。妻子怀孕后,宋先生通过非法渠道查出妻子怀的很可能是女胎,花了500元非法购买《孕14周及以上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审批表》后,骗取医院进行堕胎,终止妊娠。

  该夫妇的行为还涉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目前思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稿件来源:台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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