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报告:无户籍常住人口成城市“二等公民”

2016年05月31日 13:45 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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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课题组30日发布的最新研究成果称,户籍是造成城乡差别的制度性因素,同时,没有户籍的那部分常住人口实际上成为城市的“二等公民”,很难融入当地社会,这给我国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带来很大挑战。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等机构当日联合发布《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No.14》。报告说,从户籍制度入手,分析不同城市之间由于户籍制度造成的公平性差别,是了解不同区域、类型城市和谐竞争力差别的重要依据。

  报告作者、北京工业大学社会调查研究中心副主任刘金伟介绍,中国是世界上少数实行户籍制度的国家,由于户籍造成的居民之间的差别不仅体现在经济领域更体现在社会领域,特别是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领域。

  “没有户籍的那部分常住人口实际上成为城市的‘二等公民’,很难融入当地社会,这给我国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带来很大挑战。”刘金伟说,从户 籍与 非户籍居民之间公平性指数得分来看,最高的是香港、澳门和中国大陆的宿迁、湖州、四平、松原、沈阳等城市,得分为1452分;所有城市的平均分值是785 分。

  “如果以没有实行户籍制度的城市香港和澳门作为标杆,中国大陆城市户籍与非户籍居民的之间的公平性总体还比较差。”刘金伟说。

  2014年7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对不同类型城市的落户条件进行了具体规定。对于超大城市与特点城市 人口 规模实行总量上严格控制,落户门槛要求很高;对于大城市提出适度控制人口规模,因地制宜,有选择性进入;对于中等城市逐步扩大人口规模,有序全面放开落户 限制。

  研究发现,而从实际情况来看,户籍居民与非户籍居民之间的公平性与城市的级别存在密切关系。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和天津等五个一线城市,对户 籍的 限制最严格,户籍与非户籍之间的公平性也最差,户籍与非户籍之间公平性平均得分为737.40分,北京、上海两个超大城市户籍与非户籍之间的公平性分别排 在第167位和168位。排名靠前的都是人口规模较小的四线、五线城市。

  刘金伟介绍,户籍公平性程度除了跟城市的规模、功能定位有很大关系外,跟城市所在的区域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根据得分,户籍公平程度最低的是以北 京、天津为代表的环渤海地区,户籍政策公平程度的平均分值为756.64;其次是以上海、广州和深圳为代表的东南沿海地区,户籍公平程度的平均分值为 758.92;再其次为西南地区,户籍公平程度的平均分值为770.63。户籍公平程度最高的地区是中部地区、西北地区和东北地区。

  总体上看,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城市对入户条件要求比较高,而这些地方也正是外来人口流入数量比较多的地区;中西部地区城市对入户条件的要求相对比较低,而这些地区主要是外来人口流出地,虽然也吸纳了大量本地农村人口进城,但人口压力相对比较小。

  报告认为,必须从国家的层面上和法律层面上去推动地方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学习借鉴国外大城市治理的经验,面对复杂多变的现代城市社会,推进 治理 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解决城市社会治理面临的难题,提高城市的安全度,让城市居民对城市的发展更具有信心,安全感和归属感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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