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赠送的奶粉过期两年 临沂娃喝完进医院

2016年07月14日 00:08 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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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日,我在河东区一家孕婴店购物,商家送了我两袋奶粉,回家给宝宝喝后,腹泻严重,仔细一看奶粉包装,竟然过期两年已久。”临沂市民王先生致电市民服务热线12345反映称,“希望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协调该店给予孩子检查身体,如果孩子有问题,将追究相关责任。”

  7个月宝宝腹泻引发肠炎

  据市民王先生介绍,7月3日的时候,王先生的对象到河东区人民大街与华阳路交会西侧100米的可亲孕婴店购物,购物满一定的金额后,该店赠送了两袋美素佳儿的金装较大婴儿配方奶粉。

  “我回家后,就急忙给宝宝喂上了,谁曾想,7月3日当天,7个多月大的孩子在喝完奶粉后,出现哭闹、腹泻现象。”王先生告诉记者,“当时,大人也没太 在意,以为孩子腹泻正常。但是,到了晚上,婴儿仍旧哭闹不止,并且连续腹泻,异常严重,体重下降得很厉害,我赶紧带孩子到医院检查后发现,有炎症并且发烧38度多。孩子引发了肠炎,一直到现在也没好利索,还是发烧37°8。”

  家长寻找原因,回家看到孩子喝的奶粉这才发现,赠送的两袋奶粉竟然是2012年8月11日生产的,上面也早已经表明2014年8月11日到期,奶粉已过期两年了!

  家长:要求为新生儿体检遭拒

  宝宝出现上吐下泻的问题后,市民王先生夫妻曾一同来到可亲孕婴店询问。“当时,我们把疑惑对店长讲了,他说店内都是正规渠道进的货,不可能出现这种问题。” 市民王先生说道,“我们多次去协商,店家推脱责任,竟然说我们的宝宝可能是因为吃瓜果李桃造成的拉肚子。我们孩子牙还没出来,除了喝奶粉没别的。本来我想算了的,但是今天孩子又发烧去医院了,是因为肠胃炎引起的发烧。”王先生表示,如孩子健康有问题,他将依法追究店方的相关责任。

  店方:进行检验认定后,愿意承担责任

  7月7日下午,记者与可亲孕婴店的店长取得了联系,对于王先生家宝宝拉肚子的事,店长表示,事情出了以后,店里一直积极与对方协调,但目前仍未达成一致。

  店长称,他们销售的奶粉质量没问题,他们也可以提供奶粉的通关证明、检疫证明和检验合格报告,也都是从正规渠道进的货,奶粉手续一应俱全。

  “对于家长上来就要求赔偿6000元,我感觉不能接受。”店长说道,“我也将此事报给了奶粉的代理商,我们的意见一致,就是如果家长怀疑有问题的奶粉,可以送到有相关资质的部门进行检测,也可以送到出入境检疫局进行检测。对于检测有问题的奶粉,消费者可以到食药监局进行投诉,如果确实认定是从我们这里购得的奶 粉,并且也是因为喝了奶粉引起的腹泻,我们愿意承担责任。

  截至当日记者截稿时,据了解,目前,质监部门已经介入调查,要求双方7月8日一起协商处理。记者将继续关注。

  来源:沂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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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奶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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