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儿急需手术家属不在 医生电话征得同意后代签字

2016年10月12日 11:27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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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生为患者手术前,需经过家属签字同意,这是惯例,也是减少医患纠纷的必要手续。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儿科主任医师米弘瑛在家属赶不到医院的情况下,代替家属签字,让31周的早产儿进行了化脓性阑尾炎手术,使得患儿转危为安。

  “感谢,感谢医生给了我孩子又一次生命!要不是医生紧急手术,我的儿子可能就没命了。”10月11日,来自曲靖宣威务德乡的于辉握着医生的手说。当天,他带着媳妇跟父亲来到医院,一起接孩子出院。

  于辉告诉记者,自己的孩子小宁(化名)是在8月25日生下来的,是个早产儿,才31周。“一生下来就在重症室里,让医生跟护士照顾。由于家里穷,没办法一直呆在昆明,我就跟媳妇回了老家。”

  米弘瑛表示,早产儿由于全身脏器发育不成熟,免疫功能存在缺陷,常常会发生呼吸窘迫、肺部发育不全等疾病。“这个孩子刚生下来的时候才1.4公斤,一直在重症监护室里。新生儿住院采用的模式是家长不能入病房探视,因此家长回老家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在9月27日23时30分,米弘瑛发现小宁突发疝气,皮肤发红发肿。经过诊断,判断为新生儿化脓性阑尾炎,需要立即进行手术。

  由于患儿父母均不在昆明,赶到医院至少在第二天。但是时间紧迫,该患儿是早产儿,又患上比较罕见的新生儿化脓性阑尾炎,必须立即手术,否则有生 命危险。随后,他将这件事情上报给了医院,在医务处以及总值班人员的帮助下,值班院领导当即决定,给患儿家长打电话,并告知其风险,在征得家长口头同意的 前提下,由米弘瑛、医院总值班人员等代家长签字,为患儿进行紧急手术。

  在该院麻醉科、医务处以及各部门的紧密配合下,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手术,28日凌晨4时30分,患儿转危为安。第二天下午,当于辉跟媳妇从宣威赶到昆明得知抢救经历后连连道谢。

  据介绍,医院代替家长签字手术有很大的风险,外地曾出现在家属没有签字的情况下紧急手术,手术失败后家属把医院告上法庭的案例。米弘瑛表示,自己当时一心救人,没有考虑太多。虽然有风险,但是他相信自己的判断,也相信医院的医疗技术。“救人是第一位的,在当时的情况下,我们医生肯定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但是救死扶伤就是医院的宗旨,医生应该把治病救人排在首位,碰到这样的事情,我们宁愿去承担这些风险。”云南网讯(记者 彭锡)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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