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遏药价虚高 同时避免药价过低影响质量安全

2016年11月08日 00:39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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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黄威铭 摄资料图。黄威铭 摄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工信部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指南中提出,建立市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强价格政策和医保、采购、用药等政策的衔接,在抑制药价虚高的同时,避免价格过低影响供应保障和质量安全。

  指南指出,“十二五”期间,中国规模以上医药工业规模效益快速增长,创新能力显著提升,质量管理不断加强,技术装备大幅升级,重组整合快速推进,国际化步伐加快。

  指南同时指出,但医药工业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原始创新能力不强,基础研究和转化研究能力薄弱,高质量创新成果少;产品质量升级任务紧迫,化学仿制药、中药材和中成药、医疗设备、辅料包材等领域质量标准和质量水平亟待提高;药品供应保障存在短板,低价药、儿童用药和罕见病药短缺情况仍有发生等问题。

  指南提出,建立市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强价格政策和医保、采购、用药等政策的衔接,在抑制药价虚高的同时,避免价格过低影响供应保障和质量安全。完善药品分类采购政策,科学设置招标采购评价标准,改进质量评价方法,促进优胜劣汰。

  指南提出,规范和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改进大型医疗设备配置政策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促进新医疗器械按规定及时进入临床使用。科学合理制定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合理用药。

  要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按规定纳入医保目录。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保障需求。

  指南提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完善药品管理顶层设计。积极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控制市场供过于求、低水平重复产品的审批,加快临床急需的创新药物、医疗器械的审批。

  健全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方法、技术规范,通过包装标识、医院采购、医保支付、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支持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

  指南提出,加强国际药品检查合作,加快GMP国际互认步伐。完善文号转移、委托生产、跨区域建厂监管政策,促进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减少重复建设和产能闲置。

  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加强监督核查,推进实施药品统一编码,建立覆盖药品生产流通等全过程的追溯体系。加强监管科学研究,提升审评、核查、监督人员素质,全面提高监管能力。中新网11月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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