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幼儿园一律举办公办幼儿园

2017年03月31日 11:58 合肥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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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将建成并投入使用中小学25所,幼儿园24所;出台《合肥市“美丽学校”创建工作方案》,遴选一批市、区级创建试点学校;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街道举办非营利、公益性幼儿园;探索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3月30日,在2017年全市教育工作会议上,我市今年教育工作要点下发,其中透露出诸多利好消息。

  今年将建成并投入使用中小学25所

  让孩子在家门口就能上到好学校。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我市将建成并投入使用中小学25所、幼儿园24所。新开工建设中小学35所、幼儿园51所。

  同时,加快推进合肥新四中、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特教中心北校区建设以及巢湖二中迁建、黄麓师范学校改扩建。建成合肥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继续推进中小学午餐服务工程,确保到2017年基本实现城区中小学校全覆盖、农村中小学校70%的服务率。

  支持街道举办非营利、公益性幼儿园

  据悉,2017年,我市将做好城市学前教育、中小学布局规划修编工作,加快“千人指标”调整,新增教育设施布点。同时进一步完善市级学前教育奖补政策,促进各县(市)区加大财政投入,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

  我市将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明确新建幼儿园一律举办公办幼儿园,通过教育部门举办、购买服务委托举办等形式扩大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比例。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街道举办非营利、公益性幼儿园。加强国有资产幼儿园管理,完善“公建民营”幼儿园招投标工作。积极发展“民办公助”普惠性幼儿园。加强幼儿园管理,制定《幼儿园管理手册》,加强幼儿看护点动态管理。推进学前教育结对合作,强化县(区)级幼教培训。加强幼教教科研工作,逐步配齐县(市)区专职幼教教研员。

  此外,开展市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评估认定和“大班额”治理、项目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以及校园安全等专项督导工作。促进市域内义务教育高位优质均衡发展,分步落实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

  探索推进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

  在加快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方面,我市将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改进考试方式,突出综合素质评价运用。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治理公办高中跨市招生,进一步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同时继续做好2017年度绿色指标评价工作,探索建立中小学教育教学综合评价体系和小学生学业水平发展评估体系,将学生学业、特长发展情况纳入成长档案。

  与此同时,我市还将探索特殊教育实行全免费教育,建立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开发特殊教育地方课程,规范教材使用,探索推进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

  开展“美丽学校”创建工作

  2017年,我市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思想政治(思想品德)课教学工作,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平均每周不少于2课时,充分挖掘各门课程蕴含的德育资源。

  此外,有效推进“戏曲进校园”工作,积极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出台《合肥市“美丽学校”创建工作方案》,围绕“美丽校园”“美丽班级”“美丽课堂”“美丽教师”“美丽学生”“美丽家长”等开展“美丽学校”建设,遴选一批市、区级创建试点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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