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奶粉事件再考监管漏洞

2017年05月04日 06:30 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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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初,上海曝出假冒奶粉大案。上海公安部门宣布,破获一起1.7万罐冒牌雅培奶粉案件,根据国务院食安办督查要求,上海市食药安办正协助公安部门协查相关7个省,并要求相关省份彻查乳粉流向,严惩冒牌乳粉等欺诈行为,确保婴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与此同时,食药监总局在官网回应称,警方已对查获的冒牌奶粉进行检验,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并不存在安全风险。

  4月6日,食药监总局再发公告,国产奶粉品牌贝因美也卷入假冒奶粉案中,并表示此前通报冒牌奶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主要是提醒消费者如果已购买食用,不要过于恐慌。

  随着假冒奶粉事件持续发酵,该问题再度触痛了公众紧绷的敏感神经,同时也反映出我国食品行业从监管、消费到生产环节中的多个痛点。

  “假”从何而来

  在2003年被曝光的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中,百余名婴幼儿因食用劣质奶粉被毒害成为“大头娃娃”,导致其发育畸形甚至死亡。这一事件轰动全国,引起了舆论对食品安全领域的关注。

  2008年,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爆发,引发中国乳品行业“大地震”,几乎整个乳制品行业都被卷入其中。这起“毒奶粉”事件,不但重创了中国制造的商品信誉,致使多个国家禁止了对中国乳制品的进口贸易,更摧毁了国人对国产奶粉的信心。于是,洋奶粉品牌大举抢滩中国市场,洋奶粉海外代购、洋奶粉借机涨价、香港限购、海外抢购、贴牌洋奶粉等现象纷至沓来。

  时隔八年,国内乳业再曝问题事件,“中国婴幼儿还是喝不上放心奶”成为千百万家庭的无奈感叹。

  高级乳业分析师宋亮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分析了此次造假事件隐蔽的原因。宋亮介绍,这次事件是不法分子将合格奶粉换包装后卖出,以赚取差价的不法行为。他们把国产品牌换成进口品牌,把小品牌换成大品牌。目前造假的手段已经越来越专业,比如在换包装的过程中,会采用紫外线杀菌或烘干杀菌。这样一来,由于奶粉本身“无毒”,不会对婴幼儿身体造成损害,所以也就比较难被消费者觉察。

  “这种事情也很难监管到。”宋亮补充说,因为其行为不存在制假,而属于造假,并不属于伪劣事件,从监管的角度来看也确实很难发现。而本次奶粉假冒案件之所以能浮出水面,是被侵权企业在其产品渠道管控过程中发现了假货,从而向公安机关举报。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瑞教授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食品安全问题之所以屡屡发生,生产者、消费者和监管部门都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部分企业生产者一味地追求利润,置消费者的安危于不顾,所以在一些企业内部的质检环节形同虚设,即使发现问题也没有采取相应措施,投机行为让不良商家尝到不遵守规则也可以实现盈利的甜头。

  其次,政府监管的漏洞使得一些小工厂、小窝点生产的商品在生产领域没有接受监管就直接进入流通领域。还有许多大超市和商贸流通企业都有相当数量的自有品牌商品,他们委托其他经营者生产加工商品直接进入超市或商场销售,由超市或商场向消费者承担生产者、销售者的所有责任,这部分商品只有在进入流通领域后才能进行有效监管。

  “此外,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消费者视自己为一个旁观者和享受者,而不是食品安全的参与者与贡献者。贪图一时便宜的消费行为无形之中纵容了制造食品安全事故的始作俑者,给违法的食品安全生产者留下了可乘之机。”刘瑞告诉《法人》记者。

  倒逼责任回归

  这次奶粉事件自曝光以来,食药监总局为了减少社会恐慌,强调假奶粉符合“国标”的回应也成为舆论争议的焦点。

  虽说这次官方高度重视,并在第一时间破获了案件,但在这种情况下,简单地用“不存在安全风险”来应对此次危机,反倒容易让人误解,甚至淡化监察部门和法律系统对此做出的努力。

  对此,刘瑞教授解释说,我们以前也接触过其他一些假冒产品,只不过在老百姓眼里,假冒产品就是伪劣产品。其实,假冒产品有些只是非正牌厂家生产,但是其生产商本身也是一个合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只不过要侵占正牌商品商标、商誉来销售自己生产的商品,从中获取利润,这就属于山寨产品。

  “这种山寨产品从生产过程来讲,应该还是有一些正规的标准,或者说它符合一些标准规定,只不过它有些具体的指标不达标,有些售后服务没有跟上,以及在一些细节上面不具备品牌商品的效应。”刘瑞表示,目前的报道并未对该事件中的不法商人性质做全面的披露,显然他们不是一两个人,而是一个团伙,甚至有自己的流水线,亦有自己的在当地工商注册的正式的企业,所以可以 排除假冒奶粉是一种非法的地下生产厂家的产品。

  虽然属于山寨产品,但假冒奶粉不等于毒奶粉,并不意味着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有关部门对产品中的常规污染物和微生物做出检测,并未超过标准。而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出这个信息,多少有安民告示的导向作用。因为大家现在都是惊弓之鸟,一说是假冒商品,就和吃了毒药似的,引起社会恐慌。

  “国家部门基于这样一种安抚民心的考虑,先公布一个初步的检测报告,核心的问题就是这个东西吃了对身体有没有危害。” 刘瑞告诉《法人》记者,但对于假冒奶粉案件来说,不能因其合格而减轻生产、经营者的罪责,也不能因其达到了“国标”,就具有合法存在的理由,更不能说因为合格假冒品的存在,就让监管者所应承担的责任有所减轻。

  宋亮亦表示,尽管检测“合格”,冒牌奶粉仍然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和品牌厂商的利益。消费者如果在正规渠道买到这种山寨产品的话,有权利进行相应的索赔。这样不但使不法商家受到严厉的处罚,还可以鼓励受害人起诉揭露企业的不法行为,能最大限度地遏制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否则涉案企业往往损失有限,甚至对事后召回也表现得漫不经心,何谈把食品安全问题当作企业的生命线来认真看护。”宋亮表示。

  完善监管漏洞

  再次曝光的奶粉安全问题,暴露了我国有关食品安全监管及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国家食药监局声称要严厉打击假冒者,要追究假冒奶粉的销售者和网络平台开办者的连带责任,这是应有之举。但监管者也应反思,奶粉事件为何屡屡出现。

  刘瑞表示,监管部门应坚持事前监督、把牢源头,事中监督、控住重点,事后监督、守住出口,通过加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监督”环节,才能堵住食品安全监管的缺口。

  刘瑞举例表示,通过该事件,监管者可认真核查监管漏洞中是否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如果是一个地方注册的企业,为了完成地方任务而带来产值、增加税收,那么地方政府就可能对其售假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此外,如果在流通上有监管但是把关不严,甚至有行贿受贿的情况,也应该严肃处理。这些问题都与利益链条各个节点上的责任人有关。只有对奶粉质量涉及的食品原料种植、收获、加工、包装、运输、贮藏和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监测监管,才能预先评估和防范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不遗漏任何问题,进行有效的安全监管。

  在这起案件被破获之后,公众更希望看到的是,制造和销售者受到法律的严惩,提供渠道的第三方平台被追究责任,尚未销售的假冒产品被全面追回,上当受骗的消费者得到赔偿。当然,公众更愿意看到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监管机制,能够防患于未然,能够让人们真正感受到在中国购买食品,特别是奶粉,真的“不存在安全风险”。

  假冒奶粉事件再考监管漏洞

  作者:赵青 来源:《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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