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亲子园事件:不要让暴戾浸染孩子成长之初

2017年11月12日 09:53 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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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1-13

  言咏

  一则视频在互联网上被发酵式地传播,引发了整个社会的共情和焦虑:视频里的孩子,有的被推倒在地;有的被绑椅子上;有的被强行喂食疑似芥末的不明食物,施暴者是老师……这是上海,是曾让人艳羡的携程内部亲子园,初衷为解决员工托育的后顾之忧。

  尽管携程在此次事件中必然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尽管我不认为企业办托育是最理想的模式,但我无意过多指摘携程。视频里的孩子,他们出生的时候,这个国度正经历着一个重大变化:执行了30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走向终结,“二孩”全面放开。然而他们年轻的父母也面临这样的现实:婴幼托育服务供给严重缺位。孩子上幼儿园前谁看护?那些老人帮不上忙或者不希望隔代看护,那些父母一方不愿或不能中断工作的家庭,有没有其他选项?

  可以想见,当科技、互联网企业试水内部托园时,是多么迎合人心。这是一个有趣的轮回,这代父母自己或许就在父辈单位的托儿所中度过了童年,“企业办社会”的职能在他们成长过程中随着改革开放被剥离,如今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又回潮,已经为人父母的他们把孩子送入其中。

  但始料未及,发生如此恶劣的虐童事件。那个与当地妇联瓜葛不清、资质存疑的第三方加大了事态的复杂性,人们习惯于也有理由想象背后可能存在利益输送空间。然而,这只是虐童事件所暴露问题的一个层面。同样值得反思的是,我们的法律制度在学前教育领域健全吗?我们的公共政策给予了成长之初的孩子足够的重视吗?在幼托领域,我们的市场规范且成熟吗?在幼师这个最重要的环节上,我们的筛选和鼓励机制合理吗?我们的追责和纠错机制又有效吗?

  很遗憾,答案不尽人意。携程事件是一个夹杂着准入壁垒的极端案例,但折射出的问题更为宽广。我们在立法上、在公共政策上对早期养育重视不够,有限的学前教育资源投入在3-6岁幼儿园阶段都勉为其难,0-3岁完全空白。但生命之初的孩子更应重视。携程事件曝光后,舆论呼吁加快学前教育的立法且涵盖0-6岁;呼吁托幼阶段明确责任主体、鼓励市场竞争、制定整体规范框架;对幼师群体,呼吁提高待遇,优化发展通道,相应的,在追责和纠错机制上要更加规范且行之有效,虐童者不仅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还应终身禁入相关行业。另外,以家庭为单位的个税制度也应该是改革的方向,如果父母任一方暂停工作,可以因家庭实际抚养人口增加而获得税收优惠。

  这些都是培育一个健全的托幼市场的应循之路,也是在早期养育上给予民众充分选择空间及最大制度保障的应循之路。当有一天市场能提供足够多的类似美国日间照料中心(Day care)那样的幼托机构,当有一天愿意亲自照料孩子的父亲或母亲可以在税收政策上获得补偿,家庭才可以真正自由地选择适合自己的养育方式,没有被“绑架”的祖辈,也没有被“绑架”的全职母亲。到那一天,人们的生育意愿才会不被现实压制,我们国家的人口结构才会走向优化。企业也无需操心员工的托育问题,其实最先携程对自己招兵买马办托也有顾虑,因为很难招到老师,自身也无幼教经验。委托第三方是一种被认为最佳的方式。但悖论是,当托幼市场成熟了,企业无需自己办托,当托幼市场不成熟,企业委托第三方在“品控”上很难把控。携程此次的问题就是在品质把控上太无心,或许也无力。

  虐童事件引起了舆论的极大愤慨,要求严惩追责的呼声很高,可以理解也应当如此。但更值得重视的是对受害者——主要是被施暴孩子的生理和心理修复。追责是追溯过去,修复是面向未来。当暴戾浸染到孩子,需要我们成年人用心疗愈它,不要让孩子成长之初就被“大可以欺负小,强可以欺负弱”的认识潜化,爱可以代际相传,暴戾也可以代际相传,而能体验到这个世界的友爱与善意,是一个人精神幸福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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