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社局:积分落户随迁未成年子女需开具相关凭证

北京人社局:积分落户随迁未成年子女需开具相关凭证
2018年10月23日 06:35 新京报
网络配图网络配图

  北京市人社局:取得积分落户资格办理落户,随迁未成年子女需开具相关凭证

  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为)北京市2018年积分落户公示名单公示期截至今日(10月22日)止。北京市人社局发布消息提示,取得积分落户资格办理落户,随迁未成年子女需开具相关凭证。

  按照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可以随迁的未成年子女以截至2017年1月1日不超过18周岁计算。可作为随迁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凭证的包括:一孩《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孩及以上《生育服务证》、《准生证》、《生育登记服务单》、《再生育确认单》等有效证件以及各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其他合法生育子女凭证。上述凭证只需提供任意一项即可。

  此外,申请积分落户需具备“无刑事犯罪记录”资格条件。北京市人社局提示,拟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注意安排好时间,联系现户籍地公安部门开具。取得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后,方可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

  北京市人社局提示,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的开具时间应在2018年10月15日(含)之后。对于开具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的抬头内容不做具体要求,可不写抬头。“无犯罪记录证明”与“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在办理积分落户时均适用。

  吴为

育儿热点排行榜

育儿直播间

高清图排行榜

全程育儿指导

教育排行榜

健康排行榜

试用

自媒体排行榜

育儿视频推荐

育儿课堂

百家百问百答

教育新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