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产后被切除子宫 张家界卫计委:具备手术指征

女子产后被切除子宫 张家界卫计委:具备手术指征
2018年11月22日 06:35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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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0日,就“网传罗某在张家界大众医院顺产孩子后不告知原因切除其子宫”一事,张家界市卫计委发布初查通报称,调查组专家认为,该患者具有子宫全切除手术指征,此外,患者家属在术前已被告知,并签署了《手术知情同意书》。

  通报称,11月19日、20日,市卫生计生委就此事分别两次组织市卫生计生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和综合监督执法局执法人员,并抽选市级专家库11名专家组成的调查组,开展取证核实。

  患者产后出血

  根据通报,患者(罗某,女,29岁),于2018年11月1日入住张家界大众医院产三科待产。11月2日11时18分,患者顺娩一男婴后,于12时18分返回产后观察室,生命体征平稳。

  11月2日14时50分,患者起床上厕所时突然晕厥,下体涌出大量鲜红色血液。经药物及宫腔填塞等治疗后,病情无明显缓解,仍有鲜红色血液流出,无凝血块。经医院抢救专家组讨论后,考虑诊断:产后出血,子宫收缩乏力,失血性贫血,失血性休克,DIC(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和疑似羊水栓塞等。

  考虑到患者病情危重,为挽救患者生命,张家界大众医院专家组决定立即行子宫全切术。在家属签字同意后,患者在全麻下行经腹全子宫切除术。术后患者恢复良好,于11月12日出院。

  通报称,11月14日,患者丈夫张某到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投诉,反映其妻子罗某在张家界大众医院住院分娩期间不知原因切除子宫,要求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1月19日上午,市医鉴办拟组织专家组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院和患者双方当事人均到场。患者因对医院提供的资料有异议,拒绝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患者具有子宫切除手术指证

  通报称,经初步调查,患者罗某的管床医生以及参与手术的4名医生、4名护士、1名麻醉师共计9名医务人员均具有相关专业的执业资质。

  此外,经19日、20日询问参与手术医护人员及查阅患者罗某病历,调查组专家认为,根据患者病情发展情况,该患者具有子宫全切除手术指征;且手术医生在术前对患者丈夫张某进行了告知,并签署了《手术知情同意书》。

  下一步,张家界市卫计委将对该事件做进一步核查,并开展患者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建议其通过合法途径依法维权。

  新京报讯(记者 张熙廷)

  原标题:张家界市卫计委通报“不告知原因切子宫”:具备手术指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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