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发文规范线上培训 直播类培训不得晚于21:00

六部门发文规范线上培训 直播类培训不得晚于21:00
2019年07月15日 18:50 新京报网

  7月15日,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对线上培训的时长作出限制,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教育部称,校外线上培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例如有的培训平台存在低俗有害信息及与学习无关的网络游戏等内容;有的培训内容以应试为导向,超标超前,不符合教育规律。

  对此,《意见》要求,校外线上培训内容不得包含淫秽、暴力、恐怖、赌博以及与学习无关的网络游戏等内容及链接等,不得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不得从事侵权盗版活动。

  课程设置上,《意见》提出,要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学科类课程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与学生个体能力相适应。培训内容和培训数据信息须留存1年以上,其中直播教学的影像须留存至少6个月。

  《意见》对培训时长也作出要求,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直播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面向小学1-2年级的培训不得留作业。面向境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意见》要求,各地要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对本省申请备案的校外线上培训的排查,机构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进行查处,《意见》表示,将视情节暂停或停止培训平台运营、下架培训应用、关闭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依法进行经济处罚等。

  新京报快讯(记者 冯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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