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教育是中、小学艺术教育和学前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陶冶学生的思想情操,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和创造能力,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基础美术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检验中、小学,幼儿园及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实施素质教育所取得的丰硕成果,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少儿美术教育事业,在岗位上建功立业,特举办2011年全国中小学生幼儿优秀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大赛。

竞赛项目

1、美术作品:各种形式的绘画和艺术造型均可。如:中国画、水粉画、水彩画、素描、速写、蜡笔画、版画、综合绘画、卡通画、钢笔画、漫画、藏书票设计、电脑绘画等(各种泥塑、陶艺、纸工和其他形式的手工或小工艺品制作因不便寄送,可以拍成照片参赛)。

2、书法作品:各种形式的书法作品。如:毛笔书法、美术字及用钢笔、铅笔、圆珠笔等工具书写的硬笔书法作品(篆书、行书、草书及蒙、回、维、朝鲜族等少数民族书法作品请附释文)。

3、篆刻:各种形式、材料的篆刻作品(只寄印蜕1~6方并附释文)。

4、摄影作品:新闻摄影、生活摄影、艺术摄影、风光摄影等各种形式、题材与内容的摄影作品。

竞赛组别

幼儿组(3~6岁);儿童组(7~11岁);少年组(12~17岁);青年组(18岁以上高中、职专及中等师范院校学生)。

评奖办法

特邀著名画家、美术教育家、书法家、摄影家和基础教育界、学前教育界优秀美术教育工作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考虑到我国美术教育在各地开展的不平衡,起点不一等因素,为确保评奖工作的相对公正性,本活动组织委员会和艺术评审委员会授权辅导教师对自己选送的参赛作品进行初评(供评委参考)。初评评奖掌握比例为(以百分比计)特等奖1%,金奖8%,银奖8-12%,铜奖15-18%,特等奖和金、银、铜奖总数不得超过参赛作品总数的40%。超出此比例,视为“初评无效”(全部选出精品参赛的部门和单位特等奖、金、银、铜奖初评成绩可不受此比例限额限制)。

颁奖时间

2011年3月10日至20日初评;3月25日至30日终评;4月5日寄发获奖通知;5月1日至20日为获奖学生、教师、单位寄发获奖证书、辅导教师奖证书及团体奖奖状。如6月1日未收到获奖证书,请及时与组委会联系。

收报名费地址

河北石家庄富强大街92号 少儿美术报社财务处
  收款人:刘秀英
  邮政编码:050021
  汇款收据(复印件)请随作品一并寄大赛组织委员会。

收参赛稿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富强大街92号 2011年全国中小学生幼儿优秀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大赛组织委员会
  邮政编码:050021

组织委员会联系电话、传真、网址及电子信箱

电话:(0311)85872178 85807778 85809512 传真:(0311)85873978
  网址:http://www.semsb.cn  E-mail:shaoerms@sohu.com

组织机构

主办: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

协办:中国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承办:少儿美术报社

独家网络支持

联系方式

电话:(0311)85872178 85807778 85809512

传真:(0311)85873978

网址:http://www.semsb.cn

下载:参赛作品统登表 作品登记卡

相关大赛征稿通知

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校园优秀卡通漫画与艺术设计(手工)竞赛的通知

为促进中小学美术教育中动漫设计教学水平,交流探讨新时期卡通漫画与艺术设计在素质教育工作中的重要性和教学经验,中国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决定举办2011年全国校园优秀卡通漫画与艺术设计(手工)竞赛。本次活动委托少儿美术报社承办,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连环漫画分会协办,“新浪网”教育、动漫、少儿频道独家网络支持。

下载:论文申报表 竞赛统登表 评审表 作品登记卡

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教师美术书法摄影作品竞赛活动的通知

艺术教育作为美育的组成部分,是我国素质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进一步推动基础美术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为构建创新型社会服务,鼓励广大教师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养与专业水平,在教学岗位上建功立业,中国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决定举办2011年全国教师美术书法摄影作品竞赛。本次活动委托少儿美术报社承办。

下载:参评作品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