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利益最大化才是“为孩子好”

儿童利益最大化才是“为孩子好”
2021年09月02日 06:30 中国教育新闻网

  现实中,一些父母为孩子做出的许多努力初衷是“为孩子好”,却成了阻碍孩子健康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障碍。根本原因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家长本位”作怪,为了眼前的荣耀、自身的利益,或为了实现大人的意愿,而忽视了儿童利益的最大化。

  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是养育孩子的基本原则。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我国一系列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文件都有相应规定,在处理与孩子相关问题上,应以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作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在家庭日常生活中,父母在处理孩子和大人的利益关系时,同样要坚持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这个原则的基本内涵包括:把儿童视为拥有权利的个体,而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儿童利益必须高于成人社会利益;处理相关问题时全方位考虑儿童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以最有益于儿童的发展为出发点。

  对父母来说,“为孩子好”,就意味着知道孩子成长中最重要的是什么,当下孩子最需要的是什么,这是衡量是否符合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标准,而不是凭自己的主观臆断。面临与孩子相关的家庭重大选择时,首先应当考虑孩子的最大利益。

  夫妻不论聚散离合,都尽量不伤害孩子。夫妻关系和睦是孩子快乐生活、健康成长的最佳环境。近年来离婚率呈上升趋势,“家庭破裂”成为造成孩子问题的罪魁之一。有的父母为了孩子有个所谓完整的家,坚持耗在感情已经破裂的婚姻里,让孩子在父母日复一日的冲突或冷暴力中艰难度日,却不知在父母无休止的冲突中成长的孩子,更容易形成心理上的扭曲和人格上的缺陷。

  夫妻感情破裂无望和好、彼此伤害而又不分手,并不是明智之举,会给孩子带来更大的伤害。家庭生活中,夫妻之间发生矛盾在所难免,关键是尽量不要当着孩子的面发生矛盾,或者当着孩子的面争吵之后,还要当着孩子的面和好,孩子才不会为父母担心,还能够学会与人相处时的忍让、宽容。

  如果夫妻最后选择了离婚,父母一方无论是不是直接抚养孩子,只要认真履行教养孩子的义务,孩子依然可以享受来自父母双方的爱,家庭的教育功能依然没有残缺。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夫妻离异对孩子的不利影响,这才是以儿童最大利益为原则的明智选择。

  家庭巨额投入,要考虑孩子的长远利益。有的家长为了让孩子上好学校、为了提高孩子的学业成绩,不惜一切代价买学区房、让孩子上补习班、请家教……把过多的希望寄托于好学校、好老师,而忽视了家庭对孩子的影响,结果往往事与愿违。

  有的孩子因为择校,每天花在上学路上的时间比就近入学多出好几倍,耽误了学习又损失了休息和娱乐的时间;也有的孩子对家里花重金买学区房感到有压力,影响了情绪和学习积极性;还有的孩子习惯了课余补课,反而不重视课堂学习……父母花钱本来是为了孩子好,却成了得不偿失的事。

  学业成绩确实关系到孩子升学时的选择,但绝不是人生的全部。有的孩子经过十几年拼搏上了重点大学却倍感失落和迷茫,原因就是他们在学习的重压下失去了童年的快乐、失去了健康的身体、缺少应有的社会生活能力,上了大学却没有找到人生目标,甚至可能一生都没有幸福感。是注重当下还是注重长远?是只盯着孩子的学习成绩还是注重孩子的全面发展?父母如以儿童最大利益为原则来考虑,就会对当下的投入做出理性的选择。

  父母是走是留,需要从孩子角度权衡利弊。我国有数以千万计留守儿童,近年来他们物质条件比以往好多了,但是常年见不到父母、缺少父母呵护的困境仍然令孩子难以忍受,遭受意外伤害、产生心理疾病、自杀、犯罪等令人痛心的事情时有发生,根本原因是父母监护责任的缺失。政府、社会、学校即使给孩子提供再好的生活环境或者心灵抚慰,都不能代替父母的亲情和陪伴。

  很多父母没有意识到,童年的亲子分离会给孩子造成难以磨灭的心理阴影和人格缺陷,对他的一生都将产生不利的影响。所以那些正在打算走出和已经走出农村的父母,还是要把孩子的最大利益放在心上。父母心里要有一杆秤,仔细考量和权衡一下,眼下挣更多的钱和孩子一生的幸福,哪个更重要。

  儿童最大利益的原则,本质上体现的是“儿童是权利主体”的理念。在处理所有与孩子相关的事情上,这是每一位父母必须随时绷紧的一根弦。

  (作者系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

  作者:关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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