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奶粉重组方案出台

  燕赵都市报 收藏本文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部署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推动企业兼并重组,优化产业结构,提升质量效益,促进婴幼儿配方乳粉产业健康发展。

  2015年形成10家大型乳粉企业

  《工作方案》指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既是重大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要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推动我国境内依法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资质的乳制品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引导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和重点区域集中,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产业规范化、规模化、现代化发展。力争到2015年,形成10家左右年销售收入超过20亿元的大型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集团,前10家国产品牌企业的行业集中度达到65%;到2018年,争取形成3-5家年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的大型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集团,前10家国产品牌企业的行业集中度超过80%。

  个别企业可能面临关闭

  为保障上述目标实现,《工作方案》明确了如下政策措施。一是严格行业准入和生产资质管理。参照药品生产管理措施制定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进一步严格行业准入标准、生产规范和生产许可条件。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生产条件的企业,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对不能持续保持许可条件、不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的企业,实行限期停产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资质。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副巡视员高伏说,乳粉产业政策和生产许可条件进一步严格后,将倒逼一部分企业联合重组或转产退出,个别企业可能面临关闭。

  企业必须以生鲜乳为主要原料

  在谈到兼并重组主体的资格时,高伏说,《工作方案》明确了奶源保障等条件,包括:企业必须以生鲜乳为主要原料生产婴儿配方乳粉,且所用的奶源全部来自企业自建自控奶源基地。另外,《工作方案》要求婴儿配方乳粉企业生产工艺先进,严格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良好生产规范,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工作方案》还确定了企业经营业绩要求,明确要求企业资产质量良好、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

  中央财政将帮助企业安置职工

  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工作方案》规定,将对重组业务所取得的收益或者资产评估的增值,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的待遇。涉及契税、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等现行的税收政策规定,予以减征或者免征。企业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增值税。

  高伏说,中央财政将帮助兼并重组企业安置职工、转型转产;对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企业给予稳定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放心保)基金中列支。

  (综合新华社)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搜答案 我要提问 我要回答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