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整个孕期B超检查包括:
第一次做B超检查时间为孕6~13周,用于确定孕周。
第二次做B超检查时间为孕14~19周,用于测量胎儿相关生长数据,确定这些数据与孕周是否符合;观察胎儿各器官的结构和形态;筛查无脑儿、内脏外翻等畸形。
第三次做B超检查时间为孕19~24周,用于筛查胎儿是否畸形。因为这一时期胎儿的大部分器官已经形成,因此可以发现如四肢短小、唇裂等畸形。
第四次做B超检查时间为孕34~36周,用于检查胎儿大小、发育是否迟缓以及有无宫内缺氧状况。随着胎儿的生长,还可发现原来没有表现出来的异常,包括脑积水或囊性肾等。
最后一次B超检查在孕37~40周,进一步了解胎儿在宫内的情况、评估胎儿大小、羊水量、胎盘成熟度、胎位和脐动脉收缩期峰值和舒张末期流速之比(S/D值)等,为临床提供参考,以决定分娩方式、分娩时间,防治各种并发症,为以后顺利分娩做好准备。
来源:中国妇女出版社授权选载自《张思莱育儿手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