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孕期维生素D管理规范》发布会在京召开

《围孕期维生素D管理规范》发布会在京召开
2023年07月03日 10:41 新浪育儿

  为了促进我国围孕期营养管理和优生优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全面提高围孕期妇女营养健康水平,由中国医药教育协会发起、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牵头几十家三甲医院,共同撰写完成了我国首部《围孕期维生素D管理规范》。7月1日,由中国医药教育协会主办的《围孕期维生素D管理规范》发布会在北京隆重召开。大会邀请参与编纂的专家对规范进行重点解析和介绍,并为协会团标委员会审评专家颁发聘书,奖励规范编制突出贡献单位和优秀个人。来自湖南、山东、浙江、广东、重庆、辽宁和江苏的代表,分享了各自团标编制体验。

  集思广益 填补空白

  据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我国各年龄组人群普遍缺乏维生素D,特别是孕前女性的维生素D缺乏率极高。长期缺乏维生素D会影响母婴双方的身心健康,妊娠期对于维生素D的需求增加可能会加重维生素D缺乏的程度。然而,我国一直缺乏专门针对围孕期维生素D管理的规范,国内仅有WS/T 677—2020 人群维生素D缺乏筛查方法对维生素D的筛查方法做了系统说明。为了填补空缺,中国医药教育协会郑重发起《围孕期维生素D管理规范》编写工作。

  《围孕期维生素D管理规范》由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牵头,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河南郑州大学附属郑州中心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山东省济南市妇幼保健院、辽宁省人民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湖南省妇幼保健院、航天中心医院、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广州市白云区妇幼保健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贵阳市妇幼保健院、北京红丁香公益事业发展中心、北京信康杰灵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参与撰写。规范依照中国医药教育协会的团标撰写模板构建基本框架格式,内容紧扣围孕期维生素D临床实际操作流程,在广泛阅读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力求做到科学严谨、可操作。规范从立项到初稿完成,历时3个月。初稿经过专家老师广泛审阅,先后5次讨论修改定稿。

  金榜题名 不忘初心

  团标委员会审评专家聘书:

  赖建强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中心

  于  康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余焕玲  首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许雅君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李增宁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杨勤兵  清华大学长庚医院

  张  田  航空总医院

  先进单位: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河南郑州大学附属郑州中心医院、山东省济南市妇幼保健院、航天中心医院、贵阳市妇幼保健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无锡市人民医院、北京红丁香公益事业发展中心、北京信康杰灵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优秀个人:

  许美艳  北京航天中心医院

  蔡  雁  哈尔滨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林  娟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吴颖岚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

  俞丽丽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程桂平  辽宁省人民医院

  韩秀君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

  戴永梅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

  甘  娟  广州市白云区妇幼保健院

  《围孕期维生素D管理规范》主要内容

  围孕期维生素管理规范主要想解决备孕期、孕期、哺乳期妇女在不同特殊生理时期的维生素D筛查、评估、干预的标准操作流程和步骤,让围孕期维生素D的分级分类管理清晰化,包括维生素D正常、缺乏及过量的干预。维生素D与成年人骨骼健康应用指南(2014)》认为所有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尤其是青少年和年轻妇女)为具有维生素D缺乏高风险的无症状个体,且研究提示孕期维生素D缺乏率极高,建议重点人群在孕期及时进行维生素D的筛查评估。

  体内维生素D水平与环境、遗传、个体特征、疾病及药物等相关。1)日光照射不足(高纬度、长期室内工作、戴面纱、经常使用防晒霜)的人群容易出现维生素D缺乏。2)维生素D合成和代谢相关的基因突变可能造成维生素D缺乏。3)随着年龄增加皮肤合成维生素D能力下降;孕妇、哺乳期女性、婴幼儿对维生素D需求量增加;肥胖者体内大量维生素D蓄积于脂肪中,影响其生物活性的发挥;素食、长期节食及动物食物摄入不足导致营养缺乏;皮肤黑色素较多的人种影响皮肤对紫外线吸收,以上人群均易出现维生素D缺乏。4) 小肠吸收不良综合征、急慢性腹泻、脂肪泻、胰腺囊性纤维化、炎性肠病、放射性肠炎、乳糜泻、克罗恩病等消化道疾病存在吸收障碍,肝、肾功能严重下降、佝偻病、骨软化病、骨质疏松、甲旁亢、淋巴瘤、结节病、结核病、HIV等影响维生素D的转化和代谢,可能导致维生素D摄入不足。5)。抗癫痫药(苯妥英钠、苯巴比妥)、皮质激素(泼尼松)、抗结核药(利福平)、抗真菌药(酮康唑)、调脂药(考来烯胺)等可使维生素D25-羟化酶的活性下降。6)子痫前期风险、酒精滥用、骨痛、低钙血症、以前的孩子患有佝偻病、怀孕的青少年等人群建议在孕期重点关注自身维生素D水平。

  目前研究提示维生素D缺乏与多种不良妊娠结局相关,如子痫前期、妊娠糖尿病、剖宫产、妊娠期盆底功能障碍、早产、复发性流产、产后抑郁、低出生体重、呼吸道感染、过敏性疾病、子代自闭症等。维生素D缺乏治疗目的是达到妊娠期维生素D正常水平,降低母婴不良妊娠结局风险。

  已经有维生素 D 缺乏/不足者,单纯光照或食物短期内不能纠正缺乏/不足状态,需要使用维生素D补充剂。1)首选口服途径补充:口服较肌注达峰时间快,口服约需数天而肌注需要1个月以上达峰值。口服较肌注更接近生理状况,一般仅在肠道吸收不良时考虑肌注。口服通过小肠吸收,经肝脏形成25(OH)D,在外周组织 1α-羟化酶作用下生成1,25(OH)2D,可以纠正外周组织的维生素 D 缺乏/不足状态,这对于维持组织中1,25(OH)2D水平很重要。2)维生素D制剂的选择:对于肾功能正常者,没有必要也不能用活性维生素 D 治疗维生素 D 缺乏,补充足够量的维生素 D 即可达到治疗目的,且作用时间长,费用低。对于1α-羟化酶缺陷、肾功能不全导致1,25(OH)2D 生成不足、维生素 D 抵抗综合征 I型、肿瘤致骨软化、糖皮质激素致骨质疏松等情况需加用活性维生素 D 以保障足够的1,25(OH)2D发挥作用。但活性维生素D或衍生物不能用以纠正维生素D缺乏症。3)维生素D补充剂量:如果维生素 D 不足或缺乏明显,应先给予维生素 D负荷剂量(2000IU/d),待血 25(OH)D 浓度达到充足水平后(>30ng/ml),再给予维持量治疗。通常维生素D补充剂每增加0.025mg(1IU)/d,血清25(OH)D浓度可升高0.013nmol/L。4)如果并发骨质疏松症,维生素D与钙剂合用作为基础治疗,需定期检测血钙、尿钙。

  制定干预方案需综合考虑影响体内维生素D水平的因素(环境、遗传、个体特征、疾病及用药情况等)及血清 25(OH)D基线水平,再结合维生素 D的剂型和治疗的依从性等,制定个体化干预方案,定期监测。

  妊娠和哺乳期妇女处于维生素D缺乏状态时,应根据维生素D缺乏程度确定补充维生素D的日剂量:严重缺乏者 2000IU/d;缺乏者800~2000IU/d;不足者400~800IU/d。具有维生素D缺乏高风险者可耐受上限是10000IU/d。

  所有干预措施需要对孕妇知情同意,且严密观察有无不良反应,如超过可耐受最高摄入量应定期监测钙磷比值、血钙浓度等。高钙血症孕产妇对维生素D敏感,需个体化调整剂量。合并心功能不全、高胆固醇血症、高磷血症、动脉硬化及肾功能不全等情况需慎用维生素D补充剂。

  《围孕期维生素D管理规范》是重要的“中国标准”,为围孕期妇女提供了在各个生理阶段的维生素D筛查、评估、干预的标准操作流程和步骤,填补了我国卫生标准在此领域的空白。专家组呼吁遵循规范指导临床实践,重视个体化原则,并加大推广患者健康教育和媒体宣传,让更多围孕期妇女了维生素D的重要性,主动识别维生素D缺乏高风险因素,进行必要的维生素D筛查,及时纠正维生素D缺乏,确保围孕期营养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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