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平原示范区回应违反计划生育不得应聘?

河南新乡平原示范区回应违反计划生育不得应聘?
2021年10月12日 06:30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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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消息,针对“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限制违反计划生育的人报考,合理吗?”的网民留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近日回复称,判断是否属于违法生育行为,应当对照生育行为时正在施行的法律、法规确定,不符合规定的,仍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网民9月18日在人民网留言称,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已经明确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为什么平原示范区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要求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能报考?这个要求和国家的精神一致么?

  平原示范区9月27日回复称,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9月10日,中骏人力公司在“中骏人力”公众号发布《新乡市平原示范区2021年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在“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中明确“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得报考”。

  二、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计划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

  三、2021年7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通知发布。通知提到,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四、判断是否属于违法生育行为,应当对照生育行为时正在施行的法律、法规确定,不符合规定的,仍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原标题:违反计划生育不得应聘?河南新乡平原示范区:对照生育时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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