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带娃“犯迷糊” 法院要她进“学习沙龙”

妈妈带娃“犯迷糊” 法院要她进“学习沙龙”
2022年01月12日 12:41 扬子晚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责令你于2022年1月12日上午8点30分到无锡市妇联接受家庭教育指导。”1月10日下午,无锡市新吴法院大玫法官工作室内,随着大玫法官(本名顾玫)向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当事人的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后无锡市首份《家庭教育令》就此发出。

  2020年6月,张成(化名)和王丽(化名)离婚,双方约定儿子小张随母亲王丽共同生活。同年8月,双方再次约定,由张成来抚养小张。王丽本想着把孩子交给张成带,可以加深接触改善双方关系。结果,孩子随张成生活了,但自己和前夫的关系却并没有得到改善。王丽干脆带着小张离开了无锡,走之前也没有经过张成的同意,她甚至还多次通过微信向张成发送过激言论。在离开无锡后,王丽也没有及时送孩子去上学,剥夺了孩子的受教育权,王丽的过激言论也给孩子造成了一定的心理伤害。因此,张成向法院起诉,正式要求将小张变更为由自己抚养。

  诉讼中,王丽对事情进行了解释:“法官,我当时说的都是气话,我现在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不会再犯了。另外,关于孩子读书的事情,那是因为当时走得突然很多事情没准备好。现在我已经把孩子带回来了,孩子可以上学了。”

  在了解事实的基础上,为充分保障孩子的权益,尊重孩子的选择,大玫法官还和小张进行了深入沟通。在法官的引导下,小张勇敢地表示:“法官阿姨,我还是想跟妈妈在一起。”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王丽和张成达成调解:确定小张由王丽抚养。但针对王丽前期的不恰当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向监护人王丽发出《家庭教育令》。

  “大部分妈妈都是疼爱孩子、关心孩子的,愿意陪伴孩子一起成长。但第一次做妈妈,难免会有手足无措的时候。孩子一如既往地爱着妈妈,证明你也只是偶尔‘犯了迷糊’,为了让你能够成为一个坚强而温暖的妈妈,我们为你准备了‘智慧父母’学习沙龙,期待你能够从中得到启发,为小张营造最温馨的港湾。”法官勉励道。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如下裁定:一、要求王丽关注小张的生理、心理状况,确保小张的正当受教育权,无正当事由,不得频繁变更小张的学习、生活环境。二、要求王丽不得再以小张的健康、安全作为威胁,作出不当言语、行为。三、通知王丽于2022年1月12日上午8点30分,至无锡市妇女联合会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另外,大玫法官工作室还与无锡市妇联“智慧父母”沙龙合作,将家庭教育学习与妇联组织的温情沟通相结合,这才出现了本文开头大玫法官要求王丽到妇联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一幕。

  扬子晚报讯(记者 张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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