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看见年轻的父母在孩子跌倒或不小心碰到什么东西上时,“怒气冲冲”地当着孩子的面拍打肇事的桌椅或地面,“我再让你弄疼宝宝!我让你坏!”一番拳打脚踢后,家长转对惊愕而忘记哭泣的宝宝,“好了,好了,妈妈替你出气了,别哭了,啊!”于是宝宝在大人的抚拍抱哄下渐渐收起欲哭的表情,裂开小嘴,狠狠地对惹了他的物件,扬起童声“把你劈了,烧了!”
其实,家长心里也明白,在这类事件中,桌凳何辜?地面何辜?这样做的动机只是爱护宝宝,以另一种方式将宝宝委屈的心顺过来。可是,这样的爱心表达方式却值得商榷。孩子磕了碰了是自己不小心或运动平衡能力还欠佳,评判者却硬要凭空揪出个被告来,罚之挞之数之詈之以求一个理出来。长此以往,很怀疑小宝宝再不小心跌倒,会依样学样,顿足一回,蹬踹一回,求个“公道”;上了学,会不会有经典老故事老师批学生、学生摔板凳的再现;而再以后,工作了,受气了,不平了,这个“替罪羊”是谁呢?这样的孩子并不是坏孩子,这样长大了的大人也不一定是坏人,只是迁怒心过重,习惯了要有人为自己遭受的一切承担“责任”,为他买单,否则心里便不平衡。其实,小孩子跌了疼了哭了时,家长只要适时加以疏导、表示关心,或提醒以后小心就可,反是开头的一番良苦用心让孩子有了一个转嫁的思路。但这样,很多不应该产生的矛盾产生了,一些主体该负的责任回避了,很多应该及时总结的经验教训丢掉了,这恐怕是当初对之呵爱有加的父母没有想到的吧。(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