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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高孩子获得的印象分

http://www.sina.com.cn    《唐翼明解读颜氏家训》 

  人际关系法则:懂礼貌的孩子更受欢迎

  跟一些朋友聊天时,常常听到这样的抱怨:今天的小孩子、年轻人不懂礼貌,没有规矩,言谈举止不懂得上下长幼之间应有的分寸。

  这的确是一个值得大家严重注意的问题,因为如果青少年时代没有把规矩训练好,长大了要有文明的风度就很难。

  中国的传统家庭尤其是士大夫家庭,或者说读书人家,是很讲究礼节规矩的。《颜氏家训》中有一篇专谈士族子弟待人接物所应当遵循的礼仪规矩,叫《风操》篇。在《风操》篇中,颜之推讨论了当时士族中流行的各种风尚、礼节,并讲到这些风尚、礼节会随着时代和地区有所变化;在此基础上,他加以折中,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作为对子孙的训诫。

  颜之推所谈到的这些风尚礼节,有些一直影响到后世,成为了我们民族礼仪的一部分,直到今天仍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下面我就提出对现在还有意义的两个方面来谈谈。

  如何提高孩子获得的印象分:关于称呼和避讳的礼仪

  中国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特别重视“礼”,“礼”的目的就是区分尊卑上下。人和人的关系有平等的一面,主要是生命的平等、人格的平等;但实事求是地讲,人和人的关系也有不平等的一面,这主要表现在尊卑上下方面,例如父母和子女、上级和下级。如何恰当地处理这不平等的一面,使它不造成冲突,实现和谐,这就是“礼”的内容和意义。“礼”的细密丰富的程度往往同时体现着一个民族的文明程度。中国人向来以“礼仪之邦”自豪,在“礼”的规定方面一向严谨细致,中国最早的经典《五经》中有“一经”是《礼记》,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讲礼”这一点,至今在整个汉文化圈都没有质的变化。

  先说“孝”,这是处理人际关系的基础。

  上下尊卑关系中最根本的一种就是父(母)子(女)关系,其他关系都可以从父子关系推出或比附于父子关系。因此,中国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中,特别强调要处理好父子关系,父子关系处理好了,其他尊卑上下的关系也就好处理了。父子关系的最佳境界就是“父慈子孝”,父母对子女要慈爱,子女对父母要孝顺,所以“慈”与“孝”可以说是处理人与人不平等一面的最根本的原则。但“慈”与“孝”比较起来,“慈”是天性中本来就有的,基本上不需要教育,而“孝”却不是,因而特别需要强调后天教育。这样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儒家的基本经典中有《孝经》而没有《慈经》了。“孝”是 “礼”中最核心的部分,一个人做到了“孝”,由“孝”出发,也就可以处理好各种人际关系,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所以孔子说:“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就是这个道理。

  “百善孝为先”,现在依然是这样,我们评价一个人,往往要先看他是否孝敬父母。一个不孝敬父母的人,身边往往没什么靠得住的朋友。

  在日常生活当中,上下尊卑关系最常见的表现就是称呼问题,上下尊卑不同,称呼就不同。一个孩子从小到大,遇到的人越来越多,对每一个初次相识的人,他如何称呼别人,是与人沟通的第一步。我们经常说“第一印象”,称呼问题在“第一印象”中占的比重就很大。

  跟欧美相比,中国人的称呼复杂得多,这是因为中国人特别重视上下尊卑的区分,也就是特别重视“礼”。欧美人只有“名”没有“字”,中国人传统上却有“名”有“字”;欧美人堂兄弟与表兄弟不分,外甥与侄儿不分,中国人却分得很仔细。在传统上,尤其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亲戚关系中的“中”(主要指父系亲属)、“表”(又称“外”,主要指母系亲属)之分尤其严格。欧美人朋友、兄弟、父母、子女之间都可以互呼其名,而在传统中国,却有许多讲究,子女对父母直呼其名是绝对不可以的,不仅生前不可以,死后也不可以,这叫做“避讳”。对人称呼是否得当得体,对父母避讳是否讲究,往往是衡量一个人的出身、教养的重要标准之一。

  历史上有很多事例,可以看出古人是何等在意“避讳”。例如,《世说新语·任诞篇》讲到东晋权臣桓玄的一个故事,说他有一次跟朋友喝酒,对方不能喝冷酒,他就要左右把酒“温”一下,这样不小心犯了他父亲桓温的讳,于是就惭愧地哭起来。颜之推在《风操》篇里引《礼记》中的话说:“见似目瞿,闻名心瞿。”“瞿”同“懼”(即“惧”),说是父亲死了之后,儿子见到样子像父亲的人,或听到父亲的名字,就会“有所感触,恻怆心眼”。这是很自然的。这一点即便放到当今,也不会显得古怪。合理地表达对亡故父母的敬重和追悼,是华人普遍都持有的态度。

  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反面,“避讳”遇到“必不可避”的情形,“亦当忍之”,否则,弄得“闻讳必哭”,就会“为世所讥”。颜之推举了臧逢世的例子:臧逢世的父亲叫臧严,梁元帝做江州刺史的时候,派他到建昌去督察公事;每当公文中出来“严寒”的字眼,他就要伤感流泪,结果把公事都耽搁了,因而被免职。这样因“讳”误事,自然会为人所讥笑了。

  说到“避讳”,就不得不讲解一下古人“名”“字”之别。

  中国古人一般都有“名”有“字”,“名”通常是一生下来就取,“字”则是二十岁行冠礼再给的。《风操》篇说:

  “古者,名以正体,字以表德,名终则讳之,字乃可以为孙氏。孔子弟子记事者,皆称仲尼;吕后微时,尝字高祖为季;至汉爰种,字其叔父曰丝;王丹与侯霸子语,字霸为君房;江南至今不讳字也。河北士人全不辨之,名亦呼为字,字固呼为字。尚书王元景兄弟,皆号名人,其父名云,字罗汉,一皆讳之,其余不足怪也。”(古时候,名用来端正规范,字则用来表明品德。名在死后要避讳,字却可以作为孙子的姓氏。孔子的弟子在记事时,都称他为“仲尼”;吕后微贱的时候,曾经称汉高祖的字“季”;汉代的爰种,也以他叔父的字称作“丝”;王丹与侯霸的儿子交谈时,也称侯霸的字“君房”。江南至今仍然不避讳称字。北方的士大夫对名和字完全不加以区别,字固然称字,名也称作字。尚书王元景兄弟俩,都号称名人,他们的父亲名“云”,字“罗汉”,他俩对父亲的名和字一概加以避讳,其他的人不懂得区分名字,就不必奇怪了。)

  颜之推这里讲到了名和字的区别,名是用来端正规范的,上辈对下辈可以呼名,平辈对平辈、下辈对上辈都不可以称名;而字是用来表明德行的,带有敬意,所以平辈对平辈、下辈对长辈乃至弟子对老师、儿孙对父祖都可以称字。

  在颜之推所举的例子里,可以看出,弟子称呼老师、妻子称呼丈夫、晚辈称呼长辈,都可以喊字,可见字是用不着避讳的。颜之推意在批评当时北方的士人不懂得名和字的区别,不仅讳名也讳字,完全没有必要。正因为名和字的这种区别,所以人死之后,他的后人要避讳提到他的名。如果当着别人的面直呼对方的长辈尤其是父祖的姓名,是一种极不礼貌的行为,甚至会被对方认为是有意挑衅,从而引起严重后果。《世说新语·方正》就讲到这样一个故事:

  卢志于众坐问陆士衡:“陆逊、陆抗是君何物?”答曰:“于卿如卢毓、卢珽。”士龙失色,既出户,谓兄曰:“何至如此,彼容不相知也?”士衡正色曰:“我父、祖名播海内,宁有不知,鬼子敢尔!”议者疑二陆优劣,谢公以此定之。(《世说新语·方正》第18条)

  陆士衡就是陆机,他的弟弟叫陆云,字士龙。陆抗、陆逊分别是他们的父亲、祖父。陆逊、陆抗都是东吴的大将军,卢志居然当着大家的面直呼陆逊、陆抗的名字,因而被陆机认为是当众挑衅,所以毫不客气地反击过去,也直呼他的父亲卢珽和祖父卢毓的名字。从此陆机跟卢志结下梁子,陆机、陆云后来被杀,进谗言的人就有卢志。

  《风操》篇接着又举了一些例子,进一步说明称呼与避讳的问题,还包括了谦称跟尊称的问题,这些内容因为古今有异,就不再一一讲评。

  我想说的是,即使到了今天,在称呼与避讳的问题上,我们还是应该发扬传统中一些好的东西,有些必要的讲究还是要讲究,该谦的要谦,该敬的要敬,该避的要避。虽不必像古人那样严格,但也应该有我们这个时代的讲究,过分直白粗鲁就会显得没有教养、不文明,尤其在书面语表达中更要注意。其中,最需要注意的,主要是自谦、敬人和避讳几个方面。

  先说自谦。

  现在的人凡提到自己一概用“我”,这没有什么不可以,但必要的时候,尤其在当众演讲或书面语中,应该知道,还有几种表示谦虚的说法可以代替“我”。

  有时可以称自己的名以代替“我”,特别是写信给长辈的时候。台湾的政治人物在演讲的时候也常常以名代“我”,例如,“楚瑜怎样怎样”,“英九如何如何”,这种用法其实是古代的遗风,《论语》中孔子就常常自称“丘怎样怎样”。

  有时可以用“儿”“侄”“晚”“职”等字眼来代替“我”,视与对方的关系而定,尤其是在书信中。这时“儿”“侄”“晚”“职”等字要写小一点,偏一点,竖写偏左,横写偏下。如果用名字代替“我”也一样。

  提到自己的亲属,可用“家父”“家母”(或“家严”“家慈”)、“家兄”“舍弟”“舍妹”等等;自己的妻子可称“我太太”,但不可叫“我夫人”,因为“夫人”是尊称。台湾现在还流行“内人”“内子”(老婆)、“外子”(老公)的称呼,不过大陆已经很少用了。

  至于“臣”“妾”“仆”“鄙人”“在下”“不才”“拙荆”“贱内”这些带有封建意味或太过陈旧的字眼,则不宜再用。

  再说敬人。

  对长辈或年长的人讲话、写信,要用“您”来称呼对方,或者是用表达关系的词如“爸爸”“妈妈”“哥哥”“姐姐”“老师”,还可以用表达职称的词如“教授”“主任”“主席”“将军”等等。提到对方的父亲、母亲、哥哥、弟弟,最好用“令尊”“令堂”“令兄”“令弟”等等(“令爱”指对方的女儿,不是“您太太”,可别闹笑话),以此类推。

  如果对方是平辈或晚辈,有字则称字,无字则可加一“兄”字,表示客气,要避免直呼其名,尤其是在书信中。称呼对方的太太,平辈或晚辈可称“嫂夫人”“夫人”“大嫂”,长辈则称“伯母”“婶婶”之类。在任何时候,除非不得已,都不要连名带姓地称呼对方,直呼一个人的姓和名,一般来说都是不大礼貌的。

  再说避讳。

  对长辈、对老师、对上级,都不可呼其姓名。如果是谈话对方的长辈、老师、上级,也要尽量避免直呼其姓名,如不得已,也要加“令⋯⋯”“尊⋯⋯”的字眼,如“令尊适之先生”“尊师夏志清先生”之类。如已过世,有时还需加上“已故⋯⋯”“先⋯⋯”,例如“谨以此书献给先父协中公”。如果过世者比自己小,或者是晚辈,则可加“亡”,如“亡侄”“亡弟”“亡儿”乃至“亡妻”。按照传统的规矩,凡表尊敬都应该称“字”而不是称“名”,如前面引的“适之先生”,“适之”就是胡适的字,“先父协中公”,“协中”就是余英时先生父亲的字;除非没有字,才用名,如“夏志清先生”。这种习惯今天的人已经不大清楚,而且今人多有名无字,所以称名,后面加“先生”之类的字眼也就算尊称了。但老一辈的学人在文章中还常常有这样的用法,所以我们应当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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