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因材施教的四种境界,是指因材施教由低到高的四个层次。因材施教的第一个层次是最低的,指孩子个性及智力特点不受压抑,这只是及格水平;第二个层次是指孩子的个性及智力特点能得以展示,这是因材施教的中级水平;第三个层次是指学生个性及智力特点被辨识,并得到个性化指导,这是因材施教的高级水平;第四个层次是最高境界,指孩子对自己的人格特征和智力特点基本搞清,有了自知之明,因而可以自我因材施教,自己规划自己的人生之路。这四个层次也可以作为一个评价标准,用来评价家长和教师的因材施教的水平。
千万不要认为第一个层次是很容易达到的,事实上有相当多的家长和教师连这个水平都没有达到。当然,这有体制和社会风气等客观原因,但主观方面的原因也不可小视。家长和教师一味地指挥孩子,全面占领孩子的时空,不停地表扬或批评孩子,弄得孩子把绝大部分精力都用来留意和应对“别人对我的要求”上了,他们就很难对自我有清醒的认识。他们脑子里装的全是成人对他们的要求和评价,而这些常常是从家长主观的“成龙”计划和教师自己的工作任务的角度出发的,因此常常是很片面的甚至是错误的。如果你问学生对自己有多少了解,你会发现即使是高中生,也常常是重复家长和教师对他们的评语,至于长大适合干什么工作,他们多半会一脸茫然地告诉你:“没想过。”这就是过度干涉的后果。因此,减少控制和干预,孩子的因材施教才有可能。现在的问题首先不是家长和教师“应该做什么”,而是“不该做什么”,能少犯点错误,少做点蠢事,就不错了。我们做得很多,很辛苦,然而做的多是坏事。我说句难听的话,家长和教师如果不像现在这样“极端负责任”,不像现在这样每日“嘀咕”孩子,来点“不负责任”,放孩子一马,学生总体的自我认知可能要强一些。中国的成年人(教师和家长,还有教育行政长官)自我感觉过于良好了,只看到孩子的幼稚,看不到自己的愚蠢。解放孩子并不是放任。在很多家长和老师的心目中,教育只有两种状态,要么严控,要么放任,其实真正合理的教育恰恰在这两者之间。放任很容易,严控也不难(肯花时间跟孩子较劲儿、心狠一点儿就行),只有中间状态是最难的,也最需要动脑筋,因为这需要家长教师创造很多情境来引导学生。放任,是体力懒汉的最爱;严控,则是思想懒汉的最爱。“解放”对家长和教师的素质要求最高,而且这是一个需要小心翼翼缓慢推进的过程。目光短浅者,急于求成者,死板不灵活者,都不足以语此。而做不到这一点,因材施教的水平,就连及格也达不到了。
如果家长或教师能达到及格的水平,才谈得到第二个层次:让孩子的个性及智力特点能得以展示。我们说家长教师不要过多干预孩子,绝不是说家长和教师在孩子的自我认识方面没有作用,正相反,这种作用非常大,而现在这种作用发挥得还很不够。孩子对自我的了解,对社会的了解,都需要成人的引导和指导。比如人们设计一些检测方案,就是为了便于引导。这些检测方案不但可以提醒孩子想到一些他自己可能没有意识到或没有认真思考过的问题,而且能给他一些思路,使他知道可以通过什么途径了解自我。这类检测既不是“定案”,也不是“算命”,它的结果只是一种参考,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检测的过程和思路。教师对学生进行这种检测,正是为了教会学生自我检测。检测是为了不检测,如叶圣陶先生所说,教是为了不教,如俗话所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人对自我的了解,是一个没有止境的过程,除非生命终结,谁也不要以为经过一两次测试就可以彻底搞清一个人,谁也不要以为你可以代替别人了解自我。我们做不到把孩子彻底看清,我们也不应该给自己设定这样的目标,但是我们可以帮孩子开辟一条在生活中逐渐了解自我的道路。教育工作的伟大和光荣就在于此。除了检测之外,更重要的是尽可能想办法让孩子参加各种不同类型的活动,从中观察他们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擅长什么,不擅长什么。这就要求家长不要主观,不要你认为不重要的事情(比如看闲书)就不让孩子去做,不要你觉得没出息的事情就不让孩子接触,除了少数危险的事情之外,应该创造条件让孩子参与各种活动。教师则一定要注意,不可满脑子都是与学习、纪律有关的事情,也要组织一些表面上与考试分数没有关系的各种活动,让孩子有充分展示自我的机会。
第三个层次是,家长或教师对孩子的人格特征和智力强项已经基本有数,于是对他们进行个性化的指导,发展其强项,弥补其弱项,使他们得到更好的发展。这个时候要注意的是,既要防止面面俱到的均衡式指导,也要防止过分片面的指导。个性化指导不是每位家长和老师都能做到的,要有诊断能力。在没有搞清一个孩子的特点之前,这样的指导应该试着来,不要一下引得太深,以免误导孩子。
因材施教的第四个层次是最高境界,指孩子对自己的人格特征和智力特点基本搞清,有了自知之明,因而可以自我因材施教,自己规划自己的人生之路。人们对因材施教一般是这样理解的:家长和教师是因材施教的主体,孩子是客体;家长教师发出因材施教的行为动作,而孩子接受其动作。其实这是不正确的。如果我们承认教育本质上是自我教育,如果我们承认家长或教师的教育行为只有启动了孩子的自我教育或者转化成孩子的自我教育才会有真正的教育成果,那我们就得承认,因材施教也是如此,因材施教的本质是启发孩子的自知之明,让他们认识自我,了解自我,从而自己设计自己的人生,主动地得到发展,而不是被动地迎接塑造。这其实就是“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伟大思想在教育领域的体现。一般说来,这种情况至少要到初二以上才有希望,而且很少有孩子能明白到这种程度,到了高中,如果家长教师引导得法,孩子达此境界的比例可能会高一些。目前即使是高中生,达到这种境界的也是凤毛麟角,甭说孩子,就连他们的父母和老师,是否真的了解自己,都很难说。
在本书第一部分的最后,我要谈一谈因材施教的隐患和可能会出现的偏差。目前在我国,主要的危险是一刀切,因而必须大力提倡因材施教,目前还不是纠正因材施教的偏差的时候,但是作为理论研究,我们要防患于未然,至少也要提一提今后可能发生的问题,让家长和老师们有个思想准备,以掌握工作的分寸。要知道,无论多么合理的事情,做得过了头,都会产生新问题。
要当心因材施教变成对学生缺点的迁就甚至放纵。比如某个学生有攻击性,当我们发现这是他的一种人格特点的时候,我们就能比较平静地看待他了,但是绝不能迁就和认可他的攻击性。我们应该想各种办法把他的心理能量释放出来,以减少其攻击性,但是如果他攻击同学造成了不良后果,该批评的还是要批评,该惩罚的还是要惩罚,这不能含糊。家长也不可以用孩子的个性来为孩子辩解。一个人的个性只要损害了他人,他就必须负责任,这与因材施教无关,这是公共道德。教育者(家长和教师)确实应该照顾学生个性,但同时也别忘了保护集体利益和公共道德,这两者要兼顾,不可以把因材施教变成对学生错误的姑息迁就,那就害了孩子了。智力方面也是如此,比如孩子的智力类型偏文,理科的标准可以放低一点儿,因为这是他的弱项,但他的强项文科,相应标准就要提高,而且理科也不要放弃,要想办法用搭桥的方式尽量提高其水平,提高多少是多少。总之,因材施教是一种积极的教育方法,绝不可以把它变成消极的东西,更要小心孩子拿个性和智力类型特殊作借口,偷懒耍滑,不好好学习,甚至搞歪门邪道。一旦出现这样的苗头,家长和教师要及时加以引导,防止其扩大,防止好事变成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