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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吐期间的膳食安排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4日 17:58  新浪育儿 

  半数以上的孕妇,自妊娠5-6周(一般在停经40天后)开始有恶心、呕吐、厌食、偏食等症状。轻度的“孕吐”症状被认为是正常的生理现象。这段时间孕妇往往不思饮食,又因害怕呕吐不敢进食,食欲日渐减退,还常常伴有胸胁涨满、唇红、口干和有舌燥的感觉。

  这个时期的膳食原则是清淡、少油腻、易消化,如烤面包、烤馒头干等食品。每日可少吃多餐,即每餐进食量不要多,以清淡饮食为主,避免过油腻的食品。妊娠初期每日食物构成、推荐品种及数量:

  ⑴、粮食:大米、面粉、小米、玉米面、杂粮等300克。例如,可食用小麦粉做的咸面包、咸饼干或烤馒头干,在早晨起床之前食用,更适合于早晨起床后恶心症状较明显的孕妇;也可用大米、小米、大米和小米或大米和小米加适量绿豆煮粥。

  ⑵、蔬菜和水果:500-600克。例如,洗净的西红柿和黄瓜可生食或熟食,特别适合于食欲不振者;新鲜蔬菜汁经加热后,可加适量白糖冲服;用生姜擦舌涂唇,有助于减少恶心;新鲜水果,如橘子、苹果、香蕉等可直接生食或饮用新鲜水果榨的果汁,不提倡大量长期饮用市售商品果汁。

  ⑶、动物类食品:50-100克。禽类(鸡、鸭肉等)、肉、鱼虾、鸡蛋、鸭蛋、松花蛋、鹌鹑蛋、鹅蛋等。动物性食品的进食量以不使孕妇有油腻感为原则。

  ⑷、大豆及其制品:50-100克。

  ⑸、牛奶:鲜奶250克。如无条件的地方,也可食用全脂淡奶粉、豆浆粉或豆制品50克。

  ⑹、烹调用油:豆油、花生油、香油等20克。

  对大多数轻度孕吐者,大约在妊娠12周以后即可消除。在孕吐期,食物的供给以对症适应为主,不能片面追求营养价值。等到症状消失后,再根据合理膳食的原则安排膳食。如果孕妇从妊娠反应一开始,呕吐就比较严重,以致于完全不能进食时,就要到医院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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