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胎儿辐射安全知多少?

  孕妇都很担心照X光,而往往又都是在不知刚怀孕的情况下,做了X光检查,因而忧心忡忡胎儿辐射线安全性,纷纷要求人工流产,究竟有没有必要呢?

  小心!辐射线剂量

  胚胎暴露于游离辐射线,主要在于可能造成胚胎死亡、流产,胎儿先天性畸形、心智发育迟环、小脑症,胎儿生长迟缓,造成这些胚胎伤害主要与辐射线剂量及胚胎发育阶段时期有关,必须超过安全剂量才会有可能,我们称之为阈值剂量现象。

  至于日后儿童期的癌症或血癌机率增加,一般认为是非阈值剂量现象,理论上暴露于辐射线就有可能造成,但一般认为剂量须高于20 拉德以上。依据文献报导,家族兄弟姊妹其中之一罹患血癌,其他兄弟姊妹发生血癌机率为1:720,远高于诊断性辐射线潜在致癌风险机率1:6000。

  通常在怀孕早期,即胚胎着床前或器官发育期前(妊娠1-14天),此段时期胚胎较不会受到游离辐射线伤害。这段早期胚胎发育时期是属于全或无伤害现象,根据动物实验辐射线剂量须大于1.5~2.0 Gy,才有可能造成胚胎死亡。如果胎儿没有死亡,胎儿继续发育下去,先天异常发生机率与正常胚胎是一样的。

  辐射线伤害最敏感时期

  胚胎发育受到辐射线伤害最敏感时期为妊娠受孕后22天,此时辐射线剂量须高于20拉德,才有可能造成胚胎先天性异常发生。造成胎儿生长迟滞,辐射线剂量须高于25–40拉德,至于胎儿心智发育迟缓以及严重小脑症,最易受辐射线伤害通常发生时间是在胎儿发育8-15周,其次为妊娠16周后。

  一般在怀孕期,如果照一张腹部X光,辐射线剂量大约是122-245毫拉德也就是相当于0.122-0.245拉德的暴射量,胸部X光剂量约为0.02–0.07毫拉德,至于牙科的小片子对胎儿的照射剂量就更微不足道了,离胎儿安全辐射性剂量阈值5000毫拉德,相差甚远,各项x光检查胎儿暴露剂量参见表一、二。

  因此,除非是接受辐射线治疗,譬如癌症高剂量照射治疗,否则倒不必太担心。此外,怀孕时期接受核子医学扫描检查,譬如:骨骼扫描、肝胆扫描、心肺扫描、脑部扫描等等,辐射剂量皆在安全范围内。

  一般而言,放射性核子医学检查,妊娠初期小于12周比妊娠中、晚期子宫内胚胎暴露剂量较高,唯一例外为放射性碘甲状腺扫描,在妊娠11周后胎儿甲状腺摄取放射性碘,辐射剂量非常高,会造成胎儿甲状腺伤害。怀孕妇女如有医学理由需要接受计算机断层扫描全身各项器官检查,辐射剂量也都在安全辐射性剂量阈值允许范围内,子宫内胎儿暴露剂量请参考表三。

  避免在排卵期之后接受X光检查

  虽然如此,妇女只要没有避孕,最好避免在排卵期之后接受X光检查,万一非照不可,也应以铅板保护腹部才好。有一个著名的“十日法则”建议妇女除非紧急状况,否则选在月经开始日算起,十天之内照X光,就不必担心万一怀孕了怎么办的问题。

  有报告指出含碘显影剂可能会造成有些新生儿甲状腺机能低下,怀孕妇女如果接受血管摄影或计算机断层扫描使用含碘显影剂时,新生儿最好需要接受甲状腺功能筛检检查。至于胎儿核磁共振仪检查的安全性,到目前为止,文献报告没有核磁共振检查会危害胎儿安全的风险性及后遗症报导。

  怀孕第一期避免核磁共振检查

  事实上,若医学上有正当理由必需作核磁共振检查,能够安全的实施在妊娠任何时期。但依据英国国家放射性保护学会建议,怀孕第一期能避免核磁共振检查较好,因为怀孕初期是胎儿器官发育的关键时刻。此外,怀孕初期流产率也较高(15%),核磁共振检查很容易成为待罪羔羊。

  至于核磁共振扫描仪产生的快速共振电磁流噪音,是否会对子宫内胎儿产生听力影响,英国曾有两篇报告显示不会有胎儿听力伤害。需要使用显影剂核磁共振 显影剂通常作用改变附近氢核子磁场效应,而非经由放射不透性药物分类是属于C级,目前暂无造成先天性异常案例报导。

  可以理解有些人担心显影剂安全性而建议不使用,事实上此显影剂通常也用于新生儿及儿童放射检查,根据美国放射线学会建议,经过深度详细咨询后告知孕妇及胎儿核磁共振检查的好处及潜在风险可以使用。欧洲泌尿生殖放射学会通讯指导准则声明,当怀孕妇女有医学上理由需要核磁共振检查时可以使用显影剂。显影剂尽可能使用最低浓度需要剂量, 不建议使用于肾功能不良孕妇,因其有可能造成肾源性全身性纤维化。如有显影剂过敏反应、空间幽闭恐慌症、心律调节器, 体内金属植入物或外科手术金属夹,不建议核磁共振仪检查。

  孕妇接受放射性检查注意事项

  美国妇产科医学会针对怀孕妇女接受诊断性放射性检查作了下述建议:

  妇女于怀孕期不小心暴露于辐射线,我们应该详细给与咨询使其安心,没有一个单一的诊断性辐射线检查会造成胎儿辐射伤害,尤其是辐射线检查小于5拉德,也就是5000毫拉德安全剂量以下。

  怀孕妇女不应该因为担心辐射线检查会造成胎儿伤害而拒绝接受必要的诊断性辐射性检查,当然我们建议如果有替代检查方式,可优先考虑没有辐射性伤害的B超检查或核磁共振检查。

  B超及核磁共振检查没有胎儿伤害的疑虑。

  当怀孕妇女接受诊断性辐射线检查,关于辐射线剂量问题可咨询放射线辐射防护医生。

  怀孕妇女不要接受放射性同位素碘的治疗。

  如果有诊断性的需求,诊断性辐射性检查需要使用显影剂,好处大于坏处时,可以使用,不太可能会造成潜在胎儿伤害。

分享到:

声明:新浪网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

   了解育儿知识,看育儿博文和论坛,上手机新浪网亲子频道 baby.sina.cn

精品推荐

网友评论 欢迎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更多关键字: 怀孕  辐射  胎儿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