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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斗歹徒可赞不可鼓励

  中国宁波网-东南商报 微博

  见到女孩被人打劫,江苏江阴市小蔡不顾自己已有5个多月的身孕,冲上去抓贼。歹徒对她拳打脚踢,她也毫不畏惧。最后,歹徒被抓住了,她也流产了。

  小蔡的行为值得我们鼓掌,尤其在道德滑坡、信任流失的当下,此番见义勇为更是令人钦佩,难能可贵。可是,细细思量,此般行为却并不值得鼓励,更不值得推崇。

  原因在于:小蔡的行为勇有余而智不足,小蔡本该有更佳的选择,最终本可以“利益最大化”。置于当时的语境,她可以呼唤一旁吃夜宵的丈夫,抑或呼喊周遭的群众援助,此外也可采取用手机取证的方法等,而不必以身犯险,挺着5个多月的大肚子赤手空拳的与劫匪搏斗,最后不幸流产。正如小蔡的丈夫所说:“万一歹徒当时手上有刀咋办……”果真如此,后果不堪设想。

  于传统观念里,见义勇为总被置放在“道德高地”,但在今天,伴随着个人权利的勃兴,“舍己救人”等观念的更新,我们更加强调见义勇为与见义智为的结合:一方面,在社会分工愈趋精细化的今天,奋不顾身与歹徒作斗争值得赞扬,却非公民的义务,而应是警察的职责所在;另一方面,强调见义勇为的风险控制,压缩利他行为的成本,遵循最小损害原则,时刻牢记生命权大于财产权,无疑才是现代文明应有的尺度。

  正是因此,我们越来越号召见义智为,我们的诸多法规都已从原来的对见义勇为的无原则推崇,变更为“鼓励采取合法、适当、有效的方式进行见义勇为”。对于弱势群体则更是如此。

  小蔡说:“再遇到这样的情况,我还是会出手相助”。故而,我想对小蔡说:“出手相助是对的,但前提应是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应是在自身的人身安全不受伤害的情况下,而不是像此次这样的奋不顾身,这样的风险太大了”。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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