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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无症状无需查微量元素

  兰州晚报

  10月3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就规范儿童微量元素临床检测有关工作发出通知,禁止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针对儿童开展非诊治需要的微量元素检测。

  通知提出,根据儿童的临床症状,可以开展有针对性的微量元素检测,但要规范取血技术操作和保存流程,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当取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非诊断治疗需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不得针对儿童开展微量元素检测。不宜将微量元素检测作为体检等普查项目,尤其是对6个月以下婴儿。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对违规开展儿童微量元素检测的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处理。

  “对于无明显症状的儿童,平时注意均衡饮食,生活规律即可。过量微量元素会给身体造成负担。”省人民医院小儿内科主任医师雷晓燕表示。

  据了解,目前儿童微量元素检测手段常见有头发、抽血等,但单纯靠数据,不能完全客观反映人体微量元素的真实水平。如数据会受头发洗发水残留、空气污染等影响而不同,血液检测也会受近期饮食情况影响。此外,一般6个月龄以后的孩子,如果生长发育出现明显问题,如厌食、抵抗力差、智商水平下降等,才考虑测量微量元素,检测数据也不能作为临床依据。雷晓燕表示,微量元素检测只是一种筛查手段,结果不能作为临床诊断的唯一标准,以及治疗用药的主要依据,必须结合临床表现的症状。

  专家介绍,我国医疗机构为儿童进行微量元素临床检测存在过多、过滥的问题。目前,大多数医疗单位微量元素检测的方法单一,检测结果在诊断微量元素缺乏方面参考意义不大。此外,一次性上样同时测定多种微量元素方法的临床价值尚未得到有效验证。临床上诊断相应微量元素缺乏或铅等重金属中毒等,均需在详细病史评估及体格检查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分别选择不同的检测方法和实验室指标进一步检测。对那些可能发生临床铁、锌等元素缺乏或铅中毒的高危儿童,应在充分进行临床评估的基础上,根据需要采用正确的检测方法分别进行相应实验室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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