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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卖婴幼儿奶粉将有销售规则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 窦红梅)昨天,市政协常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张志宽委员透露,市食药监局正在制定婴幼儿配方乳品在药店销售的规则制度,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乳品的市场经营行为。

  去年10月,本市部分药店开始尝试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据了解,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今年将研究制定婴幼儿配方乳品在药店销售的规则,对乳品的质量安全标准、相关企业经营资质、从业人员素质、产品来源等进行规范。今后,在药店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品不仅将纳入本市常规的定期抽检,也将进入执法人员风险监测范围。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新细则重点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原辅料把关、产品配方管理、生产工艺、过程控制等9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重新规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市食药监局负责人表示,北京将继续以婴幼儿配方乳粉为重点,深入开展流通环节乳制品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营养素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篡改生产日期、涂改标签标识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和营业执照生产加工、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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