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株洲一名25岁的产妇,生完小孩后体重猛增至250斤,过度肥胖导致她全身多器官衰竭病危入院。妇幼专家表示,孕妇体重过重易导致妊娠期高血压,而妊娠高血压病是产科常见疾患,亦是致孕产妇死亡的第二大原因。专家提醒,孕期体重增幅最好不要超过7.5公斤。
本报9月23日讯 “生完小孩后,她一下子就胖了起来。”株洲25岁女子文珍娟,身高1.55米,体重竟然达到250斤。过度肥胖导致她心脏、呼吸等全身多器官衰竭,在当地医院下了病危后被转送至省人民医院呼吸内科重症监护室。
对此,专家表示,妊娠高血压病现在是产科常见疾患,但也是致孕产妇死亡的第二大原因。
【事件】
生完小孩后她体重增至250斤
家住株洲县平山乡的文珍娟今年25岁,5年前体重还只有130多斤,自从怀孕后就开始发胖,2010年生了女儿后,体重达到190余斤。
“自己长了几十斤,小孩生下来却只有4斤8两。”文珍娟的老公文先生介绍,妻子食量并不是特别大,每餐就吃两小碗饭和一些菜,因为家里条件不好,零食、饮料也吃得不多。
“但她有个最大的特点就是不爱运动,除了在家洗衣、做饭外,几乎足不出户。”家人介绍,肥胖导致文珍娟晚上打鼾、白天嗜睡,以及胸闷、胸痛等一系列不适,家人买回减肥膏药给她用,但毫无效果。
到了今年上半年,文珍娟的体重更是猛增至250斤,“走一两分钟路就会出气不赢,日常生活几乎都不能自理。”家人只得将她送往株洲市的医院,治疗一段时间无好转后,于8月27日转入省人民医院呼吸内科。
入院时,文珍娟已经不能行走,躺在床上要八九个医护人员帮忙才能翻身,随即被确诊患有心力衰竭(心功能Ⅳ级)、Ⅱ型糖尿病、糖尿病肾病、脂肪肝等七八种疾病。“别看她这么胖,还属于低蛋白营养不良。”该院呼吸内科李建民副主任医师介绍。
住院近一个月,经过系统治疗后,文珍娟身体各项指标均有好转,体重也降至200斤左右,达到出院要求。
【警惕】
妊娠高血压病成产妇“第二杀手”
尽管医生表示,文珍娟的情况个体原因比较大,但孕产期女性过度进补或缺乏运动导致疾病的情况却并不少见。
省妇幼保健院护理部主任罗煜介绍,妊娠高血压病现在已经是产科常见疾患,占全部妊娠的5%-10%,所造成的孕产妇死亡约占妊娠相关死亡总数的10%-16%,是致孕产妇死亡的第二大原因。
据统计,省妇幼保健院2012年收治的10322例住院分娩产妇中,643例有不同程度的妊娠期高血压病,占全部分娩产妇的6.23%。
妊娠期高血压主要症状有高血压、蛋白尿、水肿等,血压升高≥140/90mmHg是妊娠期高血压病的临床表现特点。妊娠期高血压病的病因可能涉及母体、胎盘和胎儿等多种因素。
罗煜介绍,孕妇的饮食和营养摄入需要讲究科学,并非多多益善。孕妇体重过重,摄入盐、糖过多,容易导致妊娠期高血压。健康的生活方式有利于控制高血压,如减少压力、适当运动、合理作息、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如吸烟、酗酒)、保持正常体重等。
■记者 洪雷 通讯员 梁辉
产妇“第二杀手”
【疾患】妊娠高血压病现在已经是产科常见疾患,所造成的孕产妇死亡约占妊娠相关死亡总数的10%-16%,是孕产妇死亡的第二大原因。
【症状】妊娠期高血压主要症状有高血压、蛋白尿、水肿等。妊娠期高血压病的病因可能涉及母体、胎盘和胎儿等多种因素。
【体重】孕妇体重过重,摄入盐、糖过多,容易导致妊娠期高血压。怀孕期间体重增加正常范围:体重的正常增幅在7.5公斤左右,而原本就比较肥胖的准妈妈,分娩时的体重最好不要超过5公斤。
【饮食】怀孕期间,尽量少食动物油,要少吃咸菜、动物内脏及其他胆固醇含量高的食物。每天吃水果不要超过400克,牛奶则在300ml-500ml之间。
提醒
孕期体重增幅
最好不超7.5公斤
怀孕期间,营养不得不补,体重肯定会增加,究竟多少才是正常范围?省妇幼保健院营养门诊杨桂莲副主任医师表示,原本体重就正常的准妈妈,体重的正常增幅在7.5公斤左右,而原本就比较肥胖的准妈妈,分娩时的体重最好不要超过5公斤。如果超过这个标准,就要注意控制饮食了。
杨桂莲医师提醒各位准妈妈,怀孕期间,油脂类饮食要特别注意,尽量少食动物油。每天的油脂摄入量为3汤匙,如果出现高血压症状,则不能超过2汤匙。食盐的摄入量也应比常人略低,在2—5克之间为宜。同时要少吃咸菜、动物内脏及其他胆固醇含量高的食物。
“就算是水果和牛奶,也不能吃太多。”杨桂莲医师建议,孕产妇每天吃水果不要超过400克,牛奶则在300ml-500ml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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