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天发出通知,将为每位学生核发全国唯一的学籍号。新的学籍系统建立后,学生修改关键信息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新系统对转学进行规范,同时严控班额,监督招生。
根据新的学籍管理规定,学生转学需由转入学校上传经转入学校盖章的转学证明材料,再依次按照转入学校主管教育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主管教育 部门的顺序在电子系统中完成核办。转入学校发起跨省转学申请时,必须输入全国学籍系统分配的学籍号,跨省转学四方核办完成后,转入学校还需进行跨省转学调 档操作。跨省转学未调档前,转入学校可以发起跨省转学撤销申请。
招生部门要根据核定的招生计划,设置辖区内学校的招生人数。招生计划数需要调整的,由学校通过全国学籍系统招生计划变更功能提交变更申请,并经招生部门核办确定。招生结果名单直接导入系统中,自主招生功能同样支持招生结果导入操作,杜绝人为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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